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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我们通过 information freedom 的法规,正式申请,市政府方面拒绝拿出来,给了几份 permit application 和 application fee receipt, 就是不拿出 permit。感谢上面几位网友的意见。
我个人非常渺小,我只是参与,不起什么作用的。
我们社区在 2013 年提出的上诉,至今没有听证,前段时间因为疫情,tribunal 暂停开会,现在疫情快要结束了,我们又联系了 tribunal,他们也说了最近会开一次会。所以我们准备起来。这个上诉案,上诉人是居民组织,我个人只是参与者,律师将为团体服务。
多伦多市政府肯定是错了,因为这个沥青厂从头到尾就没有合法的 building permit, 一开始是临时的,但是安省的法律,临时的沥青厂不能超过一年的时间, 后来又搞了一个 permit, 也是不敢拿出来的。这个我们通过 information freedom 的法规,正式申请,市政府方面拒绝拿出来,给了几份 permit application 和 application fee receipt, 就是不拿出 permit。
前几年市政府的 City Planning 的头和律师和我们开过会, 百般劝说,要我们撤诉,我们拒绝了。
上诉也是按程序来的,不给听证的话,也必须给出一个理由,不能就这样不声不响地把我们社区的案子搞没了。
这件事非常恶劣,政府利用职权,违反法规,允许一家私人沥青厂直接对着人类排放能导致致命疾病的污染,而且在几十年的时间里,一直撒谎,欺骗民众。
现在市政府在修订法规,试图把这家从一开始就违反所有法规的沥青厂合法化,永久化,这种以牺牲公众健康和社区环境为代价,反民主,反法治,反人权的事情,我们必须表达我们的意见,即使我们不能成功,起码也有法庭记录表明民众的立场,给历史留下记录。
安省环境局的表现也极其恶劣,我们去年再次依法提交了申请,要求 review 这家沥青厂的污染排放许可, 他们又拒绝了,而且对我们的质疑拒绝回答。对环境局,我们已经就这个沥青厂上过三次 tribunal,一次 court,提交四次申请 under Environmental Bill of Rights, 不知道是不是创造了记录。反正这些都是有案可查的。
他们如果是对的,为什么不回答质疑,不拿出历史资料呢?一个不敢公开的东西,不能放在阳光下的东西,我们是没有理由相信他们做的是对的。
对了,市政府的那位官员还告诉我们,要花很多钱,你们最后也不会赢,他是为了我们好,要我们撤诉。我们确实处于弱势,他们的律师是纳税人支付的,二我们上庭全是自己掏腰包。一个政府逼的民众自掏腰包也要上庭,几十年不肯屈服,无论如何是算不上民主的好政府的。
为何不上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