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天就看紫睫姐姐的帖子了。拼命爬楼,现在总算爬完了。
期间经历了公司断网,于是赶紧催着网管给我解决。总算是没等太久,又看上姐姐的美文了!喜欢姐姐的幽默,喜欢姐姐的自信,喜欢姐姐的举重若轻~~
发现跟姐姐好多类似的喜好呢!例如喜欢美食等等而是还是同一个专业的。只不过,毕业的时候就一心想去加拿大了,所以没往专业上钻。估计,将来登录温哥华以后,还有不少要请教姐姐的地方。
偷偷说,我跟姐姐一样财迷的说!俺家老公整天叫我“财迷老婆”!不过妹妹我现在还没有姐姐的好福气,可以当家庭主妇。虽然,家庭主妇也是我一直梦想的职业。
希望香港可以尽快开动挤压的案子,让我早日登录温哥华,与姐姐相会。
想送花跟分分给姐姐,结果发现,这两天家园又改版了送不了花花了只好先送上分分,将来版面改回来后,再送花花。
另外,要说的是,现在版本的家园,送分分可以不署名,也可以看到谁送的分分。系统有做这一模块!嘿嘿~~~
亲爱的紫睫,看着那不是我想要的东西摆在我屋子里,我愿意折价一半退货,她都不愿意。大概她的利润超过50% 。长到这么大来到温哥华才碰到这样的人。而且你要先想好你的证据是否完备,能否胜诉。
亲爱的紫睫,看着那不是我想要的东西摆在我屋子里,我愿意折价一半退货,她都不愿意。大概她的利润超过50% 。长到这么大来到温哥华才碰到这样的人。
她手写的购物清单“全新”和实物的明显“非新”不能证明她的欺诈吗?
你的清单可以证明你们之间买卖关系的成立,但是你缺少证据证明污渍产生的时间(交易前还是交易后),如果有证人证明你的床在购买时就有污渍,或者你当时在证人的陪同下对污渍拍照签署日期并让证人签名,这样可以做为有效证据。
我建议如果床还能用的话,就尽量争取让她退一部分钱。打官司太花时间,另外你如果对法律很陌生,那整个诉讼过程你会碰到很多头疼的问题,而且还都要用英语解决,有这样的时间精力,你去打工赚个一千块,一点也不难。诉讼一拖就是一年半载的,整个期间,你一想起来都会觉得头疼心烦。
我跟原来房东鏖战到底一是因为我有诉讼经验,二是我需要这边的法律实践。所以你还是要三思。
想请教紫睫姐姐另一个问题,国内衣服的号码跟国外衣服的号码有什么区别呢??
我看到你写什么32,36号码,可是我在国内,只看到什么7,9,11,13,或者S,M,L,XL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