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跟丈夫分居了一年,现在双方决定离婚。孩子还未满十八岁,想请教大家几个问题:
1- 两人都还是中国公民(两人都在加国),能在这儿
办离婚吗?请问去什么地方办理?
答 :可以, 去BC Supreme Court
2-两人起草的支付抚养费的协议有效吗?需要请律师公证吗?
答: 在某种程上有效 . 可以不请, 去书店购书表格, 然后寄到BC Supreme Court .
3-如果男方不同意协议,请问该怎么做?
答:[FONT=宋体]只要分居(Separate)一年, 一方不同意也可以申请 .[/FONT]
[FONT=宋体][/FONT][FONT=宋体][/FONT]
4-规定的抚养费能支付到孩子上完大学吗? 还是只到十八岁?
答:[FONT=宋体]赡养费应该付多少,它是按照付款人的收入而定的。[FONT=宋体] 是否支付到上大学,就不清楚了. [/FONT][/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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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离婚!
绑在一起对孩子的影响太大了。
我身边同学父母离婚干净的性格都好。父母离婚拖拉的。。。哎,虽然学习好可是交友心态不太好。
其实国人最可悲的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宁可守着支离破碎的婚姻,也要所谓的“完整”。其实孩子在一桩充满争吵的婚姻中远远没有单亲家庭幸福。虽然离异后总有一段艰难的时光,只要心态乐观积极,以后还是会幸福的。这也是外表啊!我看到了对孩子确确实实的影响。父母的感情和婚姻是父母的自由,但是孩子可是父母的责任。出于责任,父母该提供最好的成长环境。这个环境很可能就是没有父母一直争吵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