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枫叶之国面面观---一个投资移民眼中的加拿大
加拿大的成人都需要独立报税。
如果家里只有一个人挣钱,那么,就在有收入的这位报税时,把无收入的配偶的基本免税额报足,同时,把孩子的免税额也报在有收入一方的名下,这样,联邦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就应该是:
(50000-10382x2-2101)*15%
另一方报税时,就不可以再使用已经申报过的家人的免税额度了。
请教就应税收入是指所有应报税收入的总和,还是应报税收入的总和减去个人基本免税额后的的剩余金额?
应税收入是减去个人基本免税额,和其他各种种类的免税额后的,个人当年全球收入的总和。
谢谢,终于明白了
非常抱歉,之前说的不对,虽然对于部分人来说,这样计算的结果没有错,但是,并不适用于全体的情形。一年多前报过一次税,慢慢就忘了很多。学时知道,过后不复习也不用,就又糊涂了。
赶紧纠正错误,以免为大家造成困扰。
昨天自己填写税表,才搞清楚应该按照如下的步骤计算2010年的加拿大联邦个人所得税:
1.
计算总收入total income.
假设总收入是$50,000。
2.
计算净收入net income.
从总收入中减去可以直接抵减的一些项目,如过去的投资损失等。
假设没有什么可减的,净收入还是$50,000。
3.计算
应税收入taxable income.
从净收入中减去可以抵减的一些项目,如过去年度申报过的,还没有抵减过的投资损失等。
假设也没有什么可减的,则应税收入还是$50,000。
4.计算
不返还税款抵减额non-refundable tax credits.
个人基本免税额:$10,382.
配偶免税额:$10,382-配偶当年的净收入(假设是0)=$10,382
18岁以下孩子数(假设是1)*$2,101=$2,101
还有其他的一些免税额,但是,对于新移民来说,以上是主要的。
加总以上所有的单项免税额,得到一个税款抵减额的总数:
$10,382*2+$2,101=$22,865
用税款抵减额总数*15%,得到不返还税款抵减额non-refundable tax credits:
$22,865*15%=$3,429.75
5.基于应税收入计算
联邦个人所得税额。
用应税收入中,$40,970及以下的部分,乘以15%:
$40,970*15%=$6,145.5
用应税收入中,高于$40,970,低于等于$81,941的部分,乘以22%:
($50,000-$40,970)*22%=$1,986.6
联邦个人所得税额=$6,145.5+$1,986.6=$8,132.1
6.计算
联邦个人净所得税net federal tax.
用
联邦个人所得税额,减去
不返还税款抵减额,再减去分红税款抵减额等,得到
基本联邦个人所得税额,如果结果为负,基本联邦个人所得税额为零。
本例中,假设其他可以抵减的都没有,则基本联邦个人所得税额=
$8,132.1-$3,429.75=$4,702.35
再用
基本联邦个人所得税额,减去一些政治捐款,劳工基金免税额等的总和,就得到
联邦净个人所得税额。
税务居民最后就是根据联邦净个人所得税额来缴纳自己当年的个人所得税的。
从以上计算结果中可以看出,如果个人应税收入在$22,865及以下,则无需缴纳联邦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