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完全是个误解。犯罪分子遣返当然没问题。问题是你有多大程度去相信这个司法制度所说的犯罪分子真的是犯罪分子,有足够的信心吗?香港跟26个国家有协议,为什么不是全部国家?因为大家要有相似的法治环境,要相互评估的。司法独立,程序公开,透明的大的法制环境才会互签协议。为什么不跟朝鲜签?难道这样朝鲜的强奸犯杀人犯逃到香港就安全了?我不明白:难道香港人喜欢把大陆的犯罪分子留在香港而不要遣返回大陆吗?
”反送中”是这个意思吗?如果这样,很多大陆杀人犯,强奸犯,抢劫犯,贪官等等犯罪分子都跑到香港就安全了,不会被遣返,那他们得多高兴呀。
你,你,你, 一边骂俺脸皮厚,一边说尊重俺,真是气煞偶也!64政府的暴力清场也有不妥的地方, 我可没说镇压有理。
另外, 我前面提到的我尊重别的网友的看法, 当然包括你的看法了!
别的网友就是指除了我以外其他的网友啊。你理解怎么这么弱啊,。。
算了, 看在今天是Father's Day, 原谅你。节日快乐!
BTW, 别再跟贴了,其实我对政治不感兴趣, 不想进到这贴来说话了。 谢谢!
很壮观,创造历史的时刻
2,3,4,应该成立调查委员会彻查。到底暴力是怎么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