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谢唐人!
回复: 关于“海外资产申报”,你真的弄明白了吗?
2. 资本损失不可用以冲抵利息收入,而只能冲抵资本增值。
不客气。
请教一下唐人兄,假如15万刀做国内银行的理财产品产生了损失,比如到期后只剩12万刀,实际损失3万刀。这个在来年申报T1135时可以填报为资本损失。12万刀当年接着又转到另一家银行做理财,年底有了1万刀的增值,那么这个1万刀增值可以抵扣3万损失中的1万刀吗?
购买国内的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应该算作资本增值还是算作存款利息啊?
谢谢!
唐人Jason,你好。
关于T1135海外收入核对表,再向你请教:
1、国内收入有时很乱,比如说一笔现金,一年中很可能是这样的流程,放在家里33天~放在银行活期22天~借给朋友使用55天~银行理财88天~借给亲属周转一下33天~又放在银行活期44天~转入阿里巴巴的余额宝66天~~~~等等,整个流程乱上加乱,不会像在加拿大理财,简单又清晰,这种情情况下,统计收入难度太大,即使自己统计出来也是乱七八糟,丢三落四的。
2、国内银行和证券公司不会像加拿大银行和理财公司,到了年初把上一年度的T5、T3等寄到家里,或者在网银里的eService找到相对应交易的T3和Capital Gain/Loss,所以认真仔细统计收益也做不到。统计出来的收益没有官方文件以备加拿大税务部门日后核对使用。
3、房产方面,身边有些人当初移民时,因为不懂根本没做什么市场评估报告,这样的话,多年后如果把房子卖掉,如何计算Capital Gain?
4、还是房产收入的问题,如果市场不好,只出租了几个月,又闲置近半年,再加上物业费水电费出租税费等等,实际上可能是赔钱,这种情况下,租金收入是报还是不报?CRA要是不信的话,会如何调查。
5、前些年不明白,在填海外资产数额时把自住房算进去了,现在知道自住房可以不列入海外资产,那么今年海外资产金额又一下子减少许多,会不会在CRA那边引起麻烦?
6、对于国内(海外)资产,实际上有些家庭简单而有些家庭复杂,在每年申报T1135表时,很可能有些家庭针对当年的实际情况适当做些调整,哪些资产必须报,哪些资产可以不报,等等问题,唐人Jason可否在不违法的前提下,给些技巧、方法上的讲解指导?
7、可否给出些CRA在海外资产误报、瞒报、漏报等方面,追查处罚的实际案例?当事者确实基本上如实申报,却无法提供详实的纸张证据,这时候如果CRA追查,当事者怎么办?
谢谢。
唐人,麻烦请问
1,国内A股帐户的信息可否直接用全年最高投资额和年终市值填,而不具体填写每次交易,实在整不清楚啊.
2,国内投资的期房,付了一定比例,但房产证还没有,如何申报这部分资产,应该填在哪一类?这部分投资尚没有收益.
非常感谢!
好帖子!我这有几个问题向唐人请教下:
1、我两年前短登,今年准备长登(现在还是国内),是不是理论上算税务意义上的非居民?我在长登日期前的所有海外收入都不需要申报T1135?
2、我短登后,由于没有及时学习关于加拿大纳税的帖子,朋友介绍了会计师报税,已经报过两个年度的税,每年的收入都为零,这样的情况会不会影响到我是否算水无意义上的非居民的认定?
3、假设我在中国有一处自住房,在长登之前已经出售,收入为100万加币(有出售合同为证),但由于国内的外汇管制,这次汇款只能汇出50万加币,未来几年我要陆续汇出剩下的50万加币的时候,会不会出现要申报T1135的情况。如果需要,是不是在长登之后的第一个纳税年度申报海外银行存款等值50万加币?
4、再来一个假设,如果我的房子尚未出售,为了以后计算资本增值的幅度,目前需要在国内准备什么材料来证明在长登前的房屋的公平市场价值?
1. 只要你没有居住在加拿大,在税务意义上你就属于事实上的非居民,作为非居民,你没有任何向加拿大税务局填报税表的义务。
2. 你自己认为自己是居民,并不等于你事实上是居民。只要事实上你是非居民,写信给税务局更正以前错误的税表就是了。
3. 填报T1135并不是什么可怕的事情,到时候该填就填,不该填就不填,只要你诚实守法,填与不填T1135对你的生活来说都没有任何影响。在你来加拿大定居以前,还有很多远比这重要的事情需要你关心,建议你暂时忘掉T1135。
4. 在你定居加拿大那天,你所拥有的房产将被视作在进入加拿大之前以公允市值出售,在进入加拿大以后又以同样价格购回,这个公允市值就成为这个房子的计税成本。公允市值并不一定是经评估获得的,其实只要你会买卖房子,你就知道怎么估计一个房子的公允市值。你怎么评估的,把过程以及所用资料记录下来就可以了。只有在你自己实在不知道这个房子值多少钱的时候,才去花钱雇专业评估师评估。
回复: “海外资产申报”,你真的弄明白了吗?来打个100万加元的赌吧
我知道,“会计师”们都是这么说的:“只要你太太和孩子在这边住,你就不可能是非税务居民,你就一定要报税。”
其实这个说法既不全对,也不全错,但是确实误导了无数家庭,让很多原本税务意义上的非居民平白无故误报了很多年的税。
如果你原本全家定居加拿大,若干年后你留下老婆孩子独自回流,那么即使你是一去不回头,只要你的家人还在这里,加拿大税务局也可能认为你的家还是在加拿大,你还是税务意义上的居民,还是要向加拿大报税。
而另一种情况是,你的家人先你一步定居加拿大,你送家人来定居后,仍然回到中国居住和做生意。这种情况下,你从来就没有在加拿大定居过,那么在加拿大税务局眼力,你就从来没有成为过税务意义上的居民,也就是说你是非居民,不需要向加拿大报税。
过去的几年,加拿大税务局主动发信通知很多一直自觉全家报税的空中飞人家庭,说你们家的飞人是税务意义上的非居民,并且把前几年报的税给退回来。我的客户和朋友里已经有很多例了。
其实该不该报税,给税务局打个电话问一下就是了。最稳妥的做法是填那张《居住状态判断表进入加拿大》寄给税务局,请他们帮助判断并书面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