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寿保险,你真的弄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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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是非常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也是非常有效的遗产规划工具。可以说,几乎所有的家庭都在一定程度上有人寿保险的需要。事实上,移民加拿大的华人家庭,很多也都买了加拿大的人寿保险。

但是,你是否知道,人寿保险是一种非常复杂的金融工具,你必须要充分理解它才能正确使用它,如果你理解的不对,可能你买的保单并不能达到你所期望的目的。

现在我们就用同胞最“喜欢”买的终生寿险保单为例,看看你有没有真的弄明白你买的保单。

附件的Excel表格,是我对Manulife最新版的Performax Gold的一个例子保单所做的数字解析。

这个保单的受保人为男性,40岁,一般健康状况,每年预付保费5万元,连续预付10年。

每年预付的保费,扣除当年实付保费以后,余额全部投入进Performax Gold投资基金里。自第11年起,实付保费由积累的投资内支出。

Performax Gold投资基金的分配率(注意不是回报率,也不是收益率。而是分配率),200711月至2008330日为8.2%2008331日至2009330日为8.5%2009331日至2010330日为7.6%2010331日至2012330日为7.0%2012331日至2013330日为6.84%

现时的6.84%,是10年来最低的分配率,主要是因为金融危机以来市场利率持续维持20年来最低位。

我们假设这位受保人的保单在其有生之年所获分配率每年都为6.84%

现在,下载下来这张表,看看上面的分析数字,有多少东西是你以前不知道的,有多少东西与你以前的想象有出入。

无论你有什么样的问题,我在这里有问必答。



唐人Jason
特许策略财富专家

高级财产规划与信托策略资格
高级投资策略资格
高级退休管理策略资格
很好的问题,我研究一下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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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几天的时间细读了整个帖子,受益匪浅,谢谢Jason。
请教几个关于个人控股的有限公司的问题:
1. 如果已经存在Operating Company(唯一股东)并有累积资产的情况下,如果建立Holding Company,对于O.C.的现有资产/资金有没有先按分红完税的要求?Holding如果还是原来这唯一股东100%控股 VS 加入其他人一起控股有没有不同(税务方面)?
2. 公司经营过程中已有累积未分配现金资产,如果想转让一部分股份给其他人需要先按分红完税吗?
3. 如果公司owner去世,公司有未分配现金资产,要全部按照owner当年分红收入纳税后才可以继承吗?
4. Operating Company税后的资金进入Holding进行投资产生消极收入,Holding是要共享50w低税额度吗还是完全按照高税率纳税?Holding公司纳税的部分,也可以作为股东分红收入纳税的credit吗?
感谢赐教!
顺便麻烦也把联系信息发一下,争取当面请教,谢谢!
 

唐人J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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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把原由个人直接持有的运营公司的股份转让给控股公司,这个过程属于生意实体的重组,并不涉及分红,但是股份转让这个动作可能使个人实现资本增值或损失,但在恰当安排的情况下,股份可以以成本值而不是市值转让,从而避免资本增值或损失的实现。控股公司增加股东时,税务后果将与新股东是购买的公司新发行的股份还是老股东转让的股份有关,如果有转让发生,则可能有资本增值或损失发生,但仍然要看具体情况,比如受让方与转让方的关系,以及转让的原因。

2. 也是无法一概而论,要看具体情况。但可以说一般情况下没有要求,由原股东自己决定。

3. 继承前是否要完税与公司是否有未分配现金无关。一般来说,股东去世时,税务上视同股东在去世的那个时间把所持有的股份以公允市值出售,然后继承人立即以同样价格购入,是否有税要缴取决于是否有资本增值实现。但在继承人是某类家人(比如配偶或子女),并且生意属于某些类别(比如农业)的情况下,股份也被允许以成本值继承而无需完税。

4. 以被动投资为主的控股公司是不享受小生意税务优惠的。控股公司分红,股东同样享有红利税款递减额。

以上并非专业意见,信息仅供参考。

联系信息会悄悄话给你,请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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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把原由个人直接持有的运营公司的股份转让给控股公司,这个过程属于生意实体的重组,并不涉及分红,但是股份转让这个动作可能使个人实现资本增值或损失,但在恰当安排的情况下,股份可以以成本值而不是市值转让,从而避免资本增值或损失的实现。控股公司增加股东时,税务后果将与新股东是购买的公司新发行的股份还是老股东转让的股份有关,如果有转让发生,则可能有资本增值或损失发生,但仍然要看具体情况,比如受让方与转让方的关系,以及转让的原因。

2. 也是无法一概而论,要看具体情况。但可以说一般情况下没有要求,由原股东自己决定。

3. 继承前是否要完税与公司是否有未分配现金无关。一般来说,股东去世时,税务上视同股东在去世的那个时间把所持有的股份以公允市值出售,然后继承人立即以同样价格购入,是否有税要缴取决于是否有资本增值实现。但在继承人是某类家人(比如配偶或子女),并且生意属于某些类别(比如农业)的情况下,股份也被允许以成本值继承而无需完税。

4. 以被动投资为主的控股公司是不享受小生意税务优惠的。控股公司分红,股东同样享有红利税款递减额。

以上并非专业意见,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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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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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买寿险,并非由是否“有条件”来决定,而应取决与“需要”二字。

如果在中国话里,“有条件”的意思是钱多,“没有条件”的意思是钱少的话,那么在保险需要的意义上,恰恰相反,越是“没条件”,越需要保险,因为人一旦发生意外,所涉及的收入损失越是家庭所难承受的;而越是“有条件”,比如如果我有几个亿的现金存在银行账上,我就越不需要保险,因为这些现金足够使我“自我保险”了,不需要与他人搭伙互助,如果我意外去世,家里反倒少了一张吃饭的嘴,家人的生活水平可能不仅不会降低,反倒因此提高了,所以并不需要我花钱买保险。
这里有一个问题。很多保险经纪都会说越是有钱人越会买很大额的人寿保险,因为如果有几亿现金的话,一旦身故,确实不需要保险赔付去支撑家人的正常生活,但家人继承这几亿现金时可是要付很多税的。而保险的赔付则完全是免税的。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是否有钱人也应该买人寿保险?还是那种保额巨大的。越是有钱人越在意财富的增长,所以他们也会选择增长型的保单。
 

唐人J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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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一个问题。很多保险经纪都会说越是有钱人越会买很大额的人寿保险,因为如果有几亿现金的话,一旦身故,确实不需要保险赔付去支撑家人的正常生活,但家人继承这几亿现金时可是要付很多税的。而保险的赔付则完全是免税的。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是否有钱人也应该买人寿保险?还是那种保额巨大的。越是有钱人越在意财富的增长,所以他们也会选择增长型的保单。

“家人继承这几亿现金时可是要付很多税的”,这是谁说的?加拿大根本就没有遗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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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继承这几亿现金时可是要付很多税的”,这是谁说的?加拿大根本就没有遗产税。
加拿大是没有遗产税,可有遗产评估和遗嘱认证之类的,也是按财产的百分比收的。如果是不动产那就更需要按去世人去世当天的市场合理价格算卖出价来估算。这些下来不仅需要很久(几个月甚至几年),而且需要付给政府部门和律师很多钱。不是有很多子女拿不出来要交的费用而没办法继承遗产的例子吗?因为要先交钱再继承而不是反过来。我一个朋友说她母亲前年年底去世后银行里有三万多块的现金,到现在几千律师费花了还没拿到手任何钱。当然律师也没提前收费,说等钱可以拿了先扣除律师费再给她。她能拿到2万就是好的。
 

唐人J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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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是没有遗产税,可有遗产评估和遗嘱认证之类的,也是按财产的百分比收的。如果是不动产那就更需要按去世人去世当天的市场合理价格算卖出价来估算。这些下来不仅需要很久(几个月甚至几年),而且需要付给政府部门和律师很多钱。不是有很多子女拿不出来要交的费用而没办法继承遗产的例子吗?因为要先交钱再继承而不是反过来。我一个朋友说她母亲前年年底去世后银行里有三万多块的现金,到现在几千律师费花了还没拿到手任何钱。当然律师也没提前收费,说等钱可以拿了先扣除律师费再给她。她能拿到2万就是好的。

遗嘱验证费是按需做经遗嘱验证的遗产(而不是财产)的市值的比例收取的。逝者的身后财产,并非全部都属于遗产,并且,也不是所有的遗产都需要经过遗嘱验证才能继承。所以,避免遗嘱验证的第一选择就是避免身后财产成为遗产,建立在世信托就是方法之一;第二选择是使遗产避免遗嘱验证,把财产放进私人公司并设立第二遗嘱就是一种方法。

遗嘱验证是一个法庭程序,并不涉及任何政府部门。费用也不是向“子女”收取的,而是由遗产本身支付。

遗产中的资本性资产被视作在逝者去世时以公允市值出售,所实现资本增值的50%计入逝者最后一年的应税收入,遗嘱执行人必须负责完税然后才能分配遗产,但这个税说的是逝者的个人所得税,也是从遗产中拿的。如果某项资本性资产是准备让后人原封不动继承下去而不希望因为遗产中没有足够的现金缴税所得税而被迫被出售,则用寿险保单覆盖税款就是一个保障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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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验证费是按需做经遗嘱验证的遗产(而不是财产)的市值的比例收取的。逝者的身后财产,并非全部都属于遗产,并且,也不是所有的遗产都需要经过遗嘱验证才能继承。所以,避免遗嘱验证的第一选择就是避免身后财产成为遗产,建立在世信托就是方法之一;第二选择是使遗产避免遗嘱验证,把财产放进私人公司并设立第二遗嘱就是一种方法。

遗嘱验证是一个法庭程序,并不涉及任何政府部门。费用也不是向“子女”收取的,而是由遗产本身支付。

遗产中的资本性资产被视作在逝者去世时以公允市值出售,所实现资本增值的50%计入逝者最后一年的应税收入,遗嘱执行人必须负责完税然后才能分配遗产,但这个税说的是逝者的个人所得税,也是从遗产中拿的。如果某项资本性资产是准备让后人原封不动继承下去而不希望因为遗产中没有足够的现金缴税所得税而被迫被出售,则用寿险保单覆盖税款就是一个保障策略。

谢谢Jason非常专业的解释。我的感觉是对于普通人来讲,做信托或者私人公司之类的都不太适用,毕竟没有那么多遗产,哈哈。在可以计划的前提下,我能想到最好的办法就是除了自住房和银行账户上有限的现金(最多几万块)之外不要有其他的投资房产,投资房可以卖掉用于给孩子们留一个大额的人寿保险保单(比方投入大几十万,死亡赔付是200万以上的)。在人生最后几年可以看清儿女生活情形的情况下把自住房和现金账户都和某一个子女联名,这样就可以保证身后不用交任何费用给法庭或者税务局了。当然这是非常完美的设想,人生有很多意外和惊喜或者惊吓,但在中年提前计划一下总比没有计划,走一步看一步强些。

其实特别想听听Jason这样的专业人士是怎么计划自己的家庭财富积累增长和传承的。不过我也知道这属于个人隐私,如果Jason愿意分享一下那是非常感谢的,如果不愿意我也非常理解。最近在研究这个“大额保单”的问题,搜到了这个多年前的帖子,看了之后受益匪浅,而且Jason将近十年如一日地认真回复每个园友的提问,非常令人钦佩和感动!再次表达我的谢意。
 

唐人J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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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Jason非常专业的解释。我的感觉是对于普通人来讲,做信托或者私人公司之类的都不太适用,毕竟没有那么多遗产,哈哈。在可以计划的前提下,我能想到最好的办法就是除了自住房和银行账户上有限的现金(最多几万块)之外不要有其他的投资房产,投资房可以卖掉用于给孩子们留一个大额的人寿保险保单(比方投入大几十万,死亡赔付是200万以上的)。在人生最后几年可以看清儿女生活情形的情况下把自住房和现金账户都和某一个子女联名,这样就可以保证身后不用交任何费用给法庭或者税务局了。当然这是非常完美的设想,人生有很多意外和惊喜或者惊吓,但在中年提前计划一下总比没有计划,走一步看一步强些。

其实特别想听听Jason这样的专业人士是怎么计划自己的家庭财富积累增长和传承的。不过我也知道这属于个人隐私,如果Jason愿意分享一下那是非常感谢的,如果不愿意我也非常理解。最近在研究这个“大额保单”的问题,搜到了这个多年前的帖子,看了之后受益匪浅,而且Jason将近十年如一日地认真回复每个园友的提问,非常令人钦佩和感动!再次表达我的谢意。

谢谢你的鼓励!其实在这个领域我算不上专业,略知皮毛而已。

首先,对于“普通人”来说,信托或私人公司并非遥不可及的财富管理工具,其建立和维持费用都可以低至一顿饭的钱甚至可以不花钱。

当然,如果已经决定把某些财产给子女,并且子女已经成熟,那么生前赠与最简单。自己在世时还要持续使用的财产比如房子,与子女联名持有也是最简单的传承办法,但需注意防范因子女家庭变故等造成的债务风险。

另外,说到“人生最后几年”,这几天有点感触,过年期间去看了三位亲人中的长者,分别是90岁,96岁,97岁,都早已是四世同堂,过不了几年就可能五世同堂。他们都有一点靠一辈子省吃俭用攒下的财产是准备留给子女的,可是,你其实可以想象出来,子女还需要这财产吗?

其实,我们这一代的寿命一定会超过上一代。

如果你今年40岁,你的寿险保单在60年以后才赔付给你的子女的概率恐怕大于80%,那么,假设今后60年的通胀水平与过去60年相当,则60年后子女得到的200万仅相当于今天的20万,如果再算上财富水平整体的提高,可能那时手里拿200万的分量跟今天的2万没什么区别。

当然,寿险仍然是一种有效的遗产规划工具,但它最大的好处并不在于增长免税,更不在于长期增长,实际上,只要投保人活到百岁,赔付的钱其实就是保费本身到时的价值,不会有增长,因为寿险的原理如此,早逝多拿,晚逝少拿。所以,如果用寿险做遗产规划工具,考虑的还是早逝的风险。

这里举个接触过的Jumbo Life(中文翻译就是“大额保单”)的应用实例供参考:某中国企业家,在中国拥有的企业价值数亿美元,年利润数千万美元,他担心的是,如果自己发生意外,家人里将没人有能力接管企业,企业将变的一钱不值从而导致家人失去收入来源。解决方案是,以他为受保人购买一份Jumbo Life,承保人为某加拿大保险公司位于百慕大的分支,保额6000万美元(最低限度需求),趸交保费约2000万美元,全额从某加拿大国际私人银行贷款,每年支付利息约50万美元。虽然他的企业在中国,但公司的部分股权由家族控制的外国公司持有,这样每年可以向外国公司分配至少几百万美元利润,现金流在支付贷款利息以后仍足已供家人在加拿大的生活需要。这样,在不影响现有生活水平和生意经营的前提下,给家人设立了一个在中国国外拿到6000万美元现金的保障。

类似的,对于“普通人”,以房租或其他投资收入的一部分来支付一份寿险保单(有点像零存整取),作为给家人的一个现金保障,也不失为一个高效的遗产规划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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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的鼓励!其实在这个领域我算不上专业,略知皮毛而已。

首先,对于“普通人”来说,信托或私人公司并非遥不可及的财富管理工具,其建立和维持费用都可以低至一顿饭的钱甚至可以不花钱。

当然,如果已经决定把某些财产给子女,并且子女已经成熟,那么生前赠与最简单。自己在世时还要持续使用的财产比如房子,与子女联名持有也是最简单的传承办法,但需注意防范因子女家庭变故等造成的债务风险。

另外,说到“人生最后几年”,这几天有点感触,过年期间去看了三位亲人中的长者,分别是90岁,96岁,97岁,都早已是四世同堂,过不了几年就可能五世同堂。他们都有一点靠一辈子省吃俭用攒下的财产是准备留给子女的,可是,你其实可以想象出来,子女还需要这财产吗?

其实,我们这一代的寿命一定会超过上一代。

如果你今年40岁,你的寿险保单在60年以后才赔付给你的子女的概率恐怕大于80%,那么,假设今后60年的通胀水平与过去60年相当,则60年后子女得到的200万仅相当于今天的20万,如果再算上财富水平整体的提高,可能那时手里拿200万的分量跟今天的2万没什么区别。

当然,寿险仍然是一种有效的遗产规划工具,但它最大的好处并不在于增长免税,更不在于长期增长,实际上,只要投保人活到百岁,赔付的钱其实就是保费本身到时的价值,不会有增长,因为寿险的原理如此,早逝多拿,晚逝少拿。所以,如果用寿险做遗产规划工具,考虑的还是早逝的风险。

这里举个接触过的Jumbo Life(中文翻译就是“大额保单”)的应用实例供参考:某中国企业家,在中国拥有的企业价值数亿美元,年利润数千万美元,他担心的是,如果自己发生意外,家人里将没人有能力接管企业,企业将变的一钱不值从而导致家人失去收入来源。解决方案是,以他为受保人购买一份Jumbo Life,承保人为某加拿大保险公司位于百慕大的分支,保额6000万美元(最低限度需求),趸交保费约2000万美元,全额从某加拿大国际私人银行贷款,每年支付利息约50万美元。虽然他的企业在中国,但公司的部分股权由家族控制的外国公司持有,这样每年可以向外国公司分配至少几百万美元利润,现金流在支付贷款利息以后仍足已供家人在加拿大的生活需要。这样,在不影响现有生活水平和生意经营的前提下,给家人设立了一个在中国国外拿到6000万美元现金的保障。

类似的,对于“普通人”,以房租或其他投资收入的一部分来支付一份寿险保单(有点像零存整取),作为给家人的一个现金保障,也不失为一个高效的遗产规划方法。

这种大额的人寿保险用于遗产传承是否“合算”真是仁者见仁 智者见智。我老公坚决认为这是骗人的,一来以几十万保费最后 换得一二百万死亡赔付他认为 完全不合算,因为保险公司收的保费有一半是给保险经纪的 佣金,这一点就是骗人的!好吧,我虽然不同意他所说的保险公司和经纪都是骗子,可我也觉得如果一半保费都给了保险经纪人听起来也怪吓人的,不过我不知道这到底是不是真的。二来他和Jason你的观点相同,认为几十年之后200万也不算什么了,也许就值现在的2万,可是天知道,就算现在有人给我2万块我也开心啊! 死亡是每个人最后的必经之路,如果能 靠自己的死亡 给孩子留点钱 不是很值得吗?
据说李嘉诚给每一个李家的孩子在一出生就买一份保额为一亿元的人寿保险,他说要让每个李家人一出生就成为亿万富翁!这话乍听起来不合理,人寿保险要等这个人去世才能兑现,这个孩子根本用不到这一亿元嘛!可换个角度,这个孩子的父辈买的那一亿元保险肯定他就是受益人,所以一代代传承下去肯定大家都会有成为亿万富翁的那一天。不管这个传言是不是真的,我是很赞同这个理念和操作的。
关于咱们这代人九十一百岁才会去世,孩子们那时候也至少六七十岁不需要这些钱了,我是这样认为的。如果孩子不需要,孙辈曾孙辈还是需要的嘛!何况我给儿孙们留钱也不是希望他们就靠着我才能生活,自食其力应该是每一个人最基本的生活能力吧?我留给他们的钱那就是锦上添花,生活更加游刃有余,多一点选择的机会和权力罢了。当然也是为了预防他们万一身患疾病或者有意外灾难时仍能保持一份体面的生活。
其实说到底还是觉得最后要交给税务局一大笔费用不合算,如果投资房也能免税直接给孩子的话,那我还是觉得房子更好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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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大额的人寿保险用于遗产传承是否“合算”真是仁者见仁 智者见智。我老公坚决认为这是骗人的,一来以几十万保费最后 换得一二百万死亡赔付他认为 完全不合算,因为保险公司收的保费有一半是给保险经纪的 佣金,这一点就是骗人的!好吧,我虽然不同意他所说的保险公司和经纪都是骗子,可我也觉得如果一半保费都给了保险经纪人听起来也怪吓人的,不过我不知道这到底是不是真的。二来他和Jason你的观点相同,认为几十年之后200万也不算什么了,也许就值现在的2万,可是天知道,就算现在有人给我2万块我也开心啊! 死亡是每个人最后的必经之路,如果能 靠自己的死亡 给孩子留点钱 不是很值得吗?
据说李嘉诚给每一个李家的孩子在一出生就买一份保额为一亿元的人寿保险,他说要让每个李家人一出生就成为亿万富翁!这话乍听起来不合理,人寿保险要等这个人去世才能兑现,这个孩子根本用不到这一亿元嘛!可换个角度,这个孩子的父辈买的那一亿元保险肯定他就是受益人,所以一代代传承下去肯定大家都会有成为亿万富翁的那一天。不管这个传言是不是真的,我是很赞同这个理念和操作的。
关于咱们这代人九十一百岁才会去世,孩子们那时候也至少六七十岁不需要这些钱了,我是这样认为的。如果孩子不需要,孙辈曾孙辈还是需要的嘛!何况我给儿孙们留钱也不是希望他们就靠着我才能生活,自食其力应该是每一个人最基本的生活能力吧?我留给他们的钱那就是锦上添花,生活更加游刃有余,多一点选择的机会和权力罢了。当然也是为了预防他们万一身患疾病或者有意外灾难时仍能保持一份体面的生活。
其实说到底还是觉得最后要交给税务局一大笔费用不合算,如果投资房也能免税直接给孩子的话,那我还是觉得房子更好的,哈哈。
这种大额的人寿保险用于遗产传承是否“合算”真是仁者见仁 智者见智。我老公坚决认为这是骗人的,一来以几十万保费最后 换得一二百万死亡赔付他认为 完全不合算,因为保险公司收的保费有一半是给保险经纪的 佣金,这一点就是骗人的!好吧,我虽然不同意他所说的保险公司和经纪都是骗子,可我也觉得如果一半保费都给了保险经纪人听起来也怪吓人的,不过我不知道这到底是不是真的。二来他和Jason你的观点相同,认为几十年之后200万也不算什么了,也许就值现在的2万,可是天知道,就算现在有人给我2万块我也开心啊! 死亡是每个人最后的必经之路,如果能 靠自己的死亡 给孩子留点钱 不是很值得吗?
据说李嘉诚给每一个李家的孩子在一出生就买一份保额为一亿元的人寿保险,他说要让每个李家人一出生就成为亿万富翁!这话乍听起来不合理,人寿保险要等这个人去世才能兑现,这个孩子根本用不到这一亿元嘛!可换个角度,这个孩子的父辈买的那一亿元保险肯定他就是受益人,所以一代代传承下去肯定大家都会有成为亿万富翁的那一天。不管这个传言是不是真的,我是很赞同这个理念和操作的。
关于咱们这代人九十一百岁才会去世,孩子们那时候也至少六七十岁不需要这些钱了,我是这样认为的。如果孩子不需要,孙辈曾孙辈还是需要的嘛!何况我给儿孙们留钱也不是希望他们就靠着我才能生活,自食其力应该是每一个人最基本的生活能力吧?我留给他们的钱那就是锦上添花,生活更加游刃有余,多一点选择的机会和权力罢了。当然也是为了预防他们万一身患疾病或者有意外灾难时仍能保持一份体面的生活。
其实说到底还是觉得最后要交给税务局一大笔费用不合算,如果投资房也能免税直接给孩子的话,那我还是觉得房子更好的,哈哈。
保险经纪拿50% 的保费是指第一年的保费。以后每年的保费经纪只拿到3%, 5年后有的只拿到1%作为继续服务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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