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游行,现在政府已经很克制了。楼主你就直说让游行的人挪到不妨碍立法委走程序通过法案的地方去游行就完了呗。当然直接去死也行,反正我们只想要顺民。
这只是其中一条,我没看基本法,任何法律会对这种目的,形式游行之类的有其他规定,比如报备之类吧~不会对任何暴力性质的游行之类的没有约束。是,港府现在的做法也算可以,没有太过于暴力镇压。但是,这个游行如何就是非法?请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二十七条
香港居民享有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组织和参加工会、罢工的权利和自由。
基本法里面认可的权利,哪怕是特首,也不能说否认就否认吧?
可能你说的是对的,我没研究过香港法律。但是非法游行真的不可取,应该有个正常的合法渠道吧有暴力行为的话,就把暴徒抓起来。这是不同性质的问题。我完全支持重拳打击暴徒。
但是几十万没有暴力行为的,就是合法游行示威了吧。
而且警方不能在事件已经发生后,突然公布一个条例,说从现在起哪条路哪条路不可以游行示威,否则就是违法。这就是警方违反基本法了。
游行确实是合法权利,这个谁都没否认吧?所质疑的只是:是,港府现在的做法也算可以,没有太过于暴力镇压。但是,这个游行如何就是非法?请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二十七条
香港居民享有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组织和参加工会、罢工的权利和自由。
基本法里面认可的权利,哪怕是特首,也不能说否认就否认吧?
游行之前,这些人有走过合法渠道吗?我觉得哈,就跟国内老百姓一样:通过上诉能解决问题,就不会上访;通过上访能解决问题,就不会“越级上访”;通过“越级上访”能解决问题,就不会到北京甚至到国外拦国家领导人的车。
这都是一步步发展的。“合法渠道”讲理要是管用,当然是不至于此。
我估计香港能有几十万人上街(警方说20万,示威方说100万。这不是“一小撮人”,而是一大批人了),这么多人被逼得走上街头,这件事不是小事了。我也很难相信这都是一小撮暴徒煽动的人。既然这么多人出来反对了,是不是也可以听听他们说的是什么?而不是简单粗暴地压制他们的声音呢。
有人在简单粗暴地压制他们的声音?我觉得哈,就跟国内老百姓一样:通过上诉能解决问题,就不会上访;通过上访能解决问题,就不会“越级上访”;通过“越级上访”能解决问题,就不会到北京甚至到国外拦国家领导人的车。
这都是一步步发展的。“合法渠道”讲理要是管用,当然是不至于此。
我估计香港能有几十万人上街(警方说20万,示威方说100万。这不是“一小撮人”,而是一大批人了),这么多人被逼得走上街头,这件事不是小事了。我也很难相信这都是一小撮暴徒煽动的人。既然这么多人出来反对了,是不是也可以听听他们说的是什么?而不是简单粗暴地压制他们的声音呢。
游行确实是合法权利,这个谁都没否认吧?所质疑的只是:
1. 游行是需要经过申请事先报备的吧,立法局门前的那场不知道有没有走这个程序?
2. 即使经过申请报备,但立法局前的游行人员随后发起的暴力行为又怎么算呢?
有人在简单粗暴地压制他们的声音?
你这样的说法有点象自己总结了一个说法,然后自己再攻击这个说法,然而这个说法可能根本就不成立。
港警确实是在暴力压制,但压制的是和平呼吁的反对声音吗,应该不是吧?压制的是那些扔砖打砸冲撞破坏的暴力行为。
当然,这次确实不是一小撮,其实归根究底,根本矛盾和原因在哪里,大家也是知道的,其实和台湾的问题也类似。
当然不是,林郑方面那这个不是叫压制声音了,并没有压制的,反对派民众根本没有被限制和平发出反对声音,他们甚至还不仅仅只是发出声音。我说的“粗暴压制声音”,不是说港警。港警压制的是暴力活动,这是没问题的。警员都是普通百姓的儿子,是好人而不是敌人。
压制声音的,是林正月娥为首的特区政府。她对巨大的反对声浪视而不见,强推立法委通过条例,这不是在压制民众声音吗?
当然不是,林郑方面那这个不是叫压制声音了,并没有压制的,反对派民众根本没有被限制和平发出反对声音,他们甚至还不仅仅只是发出声音。
林郑方面只能说是无视反对声音,还是有做出诚恳回应希望能取得理解,当然在部分妥协的情况下总体还是坚持了自己大部分主张。
反对派民众和政府之间的抗争与退让一般还是要有一个过程的,象当年美国反对越战的民众是经历了多少年的抗争,美国政府也是不会轻易让步的,之前法国的黄马甲运动也同样如此,闹了几个月,马克龙到了最后实在没办法准备了电视讲话提出了部分的让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