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仔细研究了一下税务规定 给CRA打了电话 结果发现以下三点 1. 海外自住房屋 即便超过10万加元 即便是天价 也不用申报 2. 海外的房子假如将来打算卖了换成钱带进加拿大 那就不该申报 以免被根据增值部分抽税 3.海外的房子假如不打算卖了 就根本没必要让CRA知道 结果我发现 根本就不用申报海外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