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式的虚伪。是这么个理儿。
我也在想昨天的警报
七十多岁的老人,带着两个孩子(一个2岁,一个4岁)
从下午1时30分开车失踪,到凌晨3点警报,5点找到。
其中有太多的疑问和地方需要改善:
1. 老人身边连一部手机都没有??
2. 70多岁的老人,神志不清,这种身体状况怎么还允许开车呢?
3. 带着两个幼儿,还独自开车?
4. 老人为什么连家人的电话号码都不记吗?
5. 老人带2个幼儿失踪,下午或午夜前都可以发警报,为什么要拖到13个小时以后?
6. 半夜三四点发,除了扰民,还有什么用呢?
7. 看到有人评论‘人家老人找到了,我家老人吓的心脏疼到现在,全身无力,如果因此出人命’,谁负责?
8. 如果假设几百万人被凌晨强制吵醒,哪怕有百万分之一的概率白天精神不佳发生安全事故,谁负责?
加拿大警察以半夜警报的特殊方式高调全民秀恩爱。
一场秀,警察多爱每位子民,多爱每个生命啊。
每个生命都很重要,社会多温暖。
很温暖,但,可以默默地用短信半夜爱我们么?
或者,只发出一次警报寻找,找到了短信通知就好,不必响第二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