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是市里收的,是根据全年总预算乘以每一户的物业估价占市里全部物业的比例算出来的。所得税是联邦收大头,省里收小头。消费税是联邦收5啪,省里收7啪(部分商品免省税,部分省份免省税)。收款人都不一样,地税返还就变成一笔糊涂账了。
简单的做法就是在加拿大赚钱的在加拿大交所得税,在海外赚钱的在海外交所得税,在加拿大消费的交消费税。。。。。。
我本来不想再多说了。但是我不能看着我的建议被偷换概念。
1. 地税的正常基本值现在太低, 我同意加倍。 这对房子的估值没有影响, 对收缴的部门也没有影响, 不存在混淆。
2. 地税的分级返还, 是你交的地税的退还, 用你交的个人所得税的多少计算你应该得到多少地税退还, 和个人所得税的收缴部门没有直接联系,是额度退还的比例计算的依据而已。
3. 所有没有现在交税收入的(个人所得税) (消费税不算, 因为那是你个人的消费产生, 没有标准, 也不会有数值限制。 同时,那是你对自己生活需求做出的花费,不是交了个人所得税对这个国家的贡献, 不能混淆。) 。 退休人员, 可以用自己前 20 年工作交个人所得税的税单做依据, 申请类似于现在交个人所得税的人的相同地税减免额度。
这些那么难理解吗?简单事实。不管你在哪里挣多少钱, 房子开始的时候,大家都交 2% 的地税。( 然后根据你在加拿大交的个人所得税单据, 申请地税减免的额度,退还给你地税开始多交的那部分, 你的个人所得税交法没有任何改动,也不会交给不同的政府部门, 这是你的地税减免额度依据而已, 就像现在的 RRSP额度一样)。
这样做,举例,我和你都买 200 万的房子, 我们都需要先交 2% 地税。 然后, 我们在这里挣的工资交所得税以后得到地税减免额度, 申请, 可以退还比如 1% .。你,因为不在加拿大交个人所得税,而是海外报税的话,那加拿大不可以重复征收你的个人所得税。但也因此不会给你地税退税额度, 结束了。 透明公正。
所有依据都是一个, 为加拿大国家建设做贡献的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和省税种), 可以减免市级地税, 达到平衡和制约侵占资源的。 没有足够交个人所得税, 那就要花高的代价获取加拿大的正常服务,没有减免而已。你不交个人所得税,你也享受同样的福利和医疗, 但是你要有房子的话, 那就从那里面补。 没有房子, 就不存在这个税种。无法面面俱到, 但是大方向要有。
消费税完全是另一个概念, 现在就有外国人退消费税的规定, 全世界都有, 那和在这块土地上长期占用别的纳税人提供的资源而不需要付出的, 不是一个话题。 我就是澄清概念, 不想看到偷换概念式的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