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2011年6月20号做满2年的住家保姆工作,我提交资料后就是说我6月21号提交资料,6月23号我就回国内,不知道可不可以,我这次回去想在国内呆3个月不知道可不可以?请知道的请告诉我,好吗?谢谢~!
请问,我2011年6月20号做满2年的住家保姆工作,我提交资料后就是说我6月21号提交资料,6月23号我就回国内,不知道可不可以,我这次回去想在国内呆3个月不知道可不可以?请知道的请告诉我,好吗?谢谢~!
请问,我2011年6月20号做满2年的住家保姆工作,我提交资料后就是说我6月21号提交资料,6月23号我就回国内,不知道可不可以,我这次回去想在国内呆3个月不知道可不可以?请知道的请告诉我,好吗?谢谢~!
你6月20号做满就马上递交材料,两天后回国,看来你的材料是提前准备好了的。但有一点我不明白,你怎么能提交6月份这20天的缴税情况?
不是7月份才报6月份的税吗?
我的情况跟你差不多,我6月份做满,但由于前雇主给我的ROE上的日期我还需多做好几天,中介都说要多做一个月才有保证 ,所以决定做满7月份再递申请。八月回家。
都是归心似箭,你已经提前准备好了,所以说出来也许是多余,但还是感到你日程很紧张,要预料到或许有不可知的因素,我就是把机票延了又延,浪费了好多钱,而且弄得精神紧张。
说实话有点太紧张了,也不保险。
通常大家都是在雇主家多做一个月左右,保证当月的报税没有问题,我们拿到报税记录的COPY附加在申请资料里。这样才能放心邮寄出去移民申请。
递交以后回国相对是特别好的选择,因为他们通常在这个阶段不太搭理咱们。最多邮封信通知说收到你的文件了,准备在什么时候开始处理。所以你想住三个月是没问题的。
问题是提前准备好回境的签证,如果签证当初给的几年有效的确认没超过就好了。过期要投一份申请去美国的任何加领馆,是用来再次合法入境用的。走之前准备好工作合同,WORK PERMIT和雇主信,证明你始终在为他们工作。
最后,机票和护照带齐就完活啦。说的跟明天就走似的,我也想回国呢!
3900小时是指你可以把你加班的时间算上,不过有个时间限制,总工作时间不能低于二十二个半月,去年四月份出台的政策,我就是按照这个标准递的
可以Fax申请,也可以到Service Canada 提交各位姐妹们,我来到了加拿大。现在换了个雇主,但新的雇主没办过LMO,不知道怎么办。请问各位姐妹,在加拿大重新办理LMO怎么办,从哪里入手,要什么材料啊,求助各位了!我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