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5年短登过,去年5月份离开中国,到美国呆了1个半月后到加拿大,然后工作了半年不到点。我想问一下我是否能把成为税务居民的日期填写为我离开中国的时间,甚至更早(当然是在合法的情况下),因为这影响免税额度。有人有这类经验么?
better be honest to CRA,write down the date you came to Canada last year.
看你在哪?属于哪个税务中心,如果是toronto的,没报国际收入的寄sudbury 就行。请问一个问题
我是07年底登陆的新移民 现在是第一次报税
我的t-1要寄去哪里啊? 渥太华的office还是Canada Revenue Agency
Tax Centre
1050 Notre Dame Ave
Sudbury ON P3A 5C2
这里呢?
我还填了RC151,GSH/HST退税的表格, 可以跟tax return一起寄过去吗?还是要分开寄去不同的地址呢?
谢谢回答!
为什么不可以?报告。。。我有问题。。。
那相对于我在加拿大学习了两年 都拿的学生签证
然后今年二月转为移民
那我可不可以报GST/HST退税呢?
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