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理解很好。主耶酥要那财主放下的,不是钱财,而是他心中的偶像。
这一段就有点异议了。我们不能因为做不到,就曲解神的命令,甚至否认神的命令。律法的功用本是让人知罪的、而不是让人得救的。
神的命令,本不是人能做到的,否则,彼得和其他门徒就不会有"那谁能得救"的疑问了。显然,他们自省之下,发现自己也做不到。主耶酥的回答就很值得思量了:"
在人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事实也确实如此。
彼得和主的其他门徒当时的确做不到。他们不仅没有变卖所有家产,甚至在主最需要他们的时候一个一个背叛了主:犹大出卖了主、彼得三次不认主、其它门徒也在主被捕的时候一哄而散。即使在主复活向他们显现之后,他们还是疑惑担忧惶恐畏惧,直到主在五旬节赐下圣灵。
即使在接受圣灵之后,使徒们和初期教会的弟兄姊妹也仍然常常犯罪,比如说保罗和巴拿巴的分裂、彼得和保罗的争吵,以及各教会内部的纷争 ......
然而,司提反、彼得、保罗、还有无数的弟兄姊妹们 ....... 他们最终做到了没有?他们为主坦然殉道的时候,不仅放下了家产、放下了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而且放下了生命。
他们做到了,不是神修改了"
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做我的门徒"这在人看来一点可行性都没有的不近情理不合人性的命令,而是主的恩典,使真正信靠他的人的生命成长,并最终能够"
滿
有基督长成的身量。"
生命成长的前提,就是要知道自己是个罪人,亏欠了神的荣耀、做不到神的命令,愿意凭着主的恩典而活。因为主的恩典,在我们的软弱中显出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