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6年的案子,去年ME了,体检后说要做谈化验,七月做后,十月要求再拍张片子,终于都通过了,今年三月拿到了签证,准备十月登陆。今天突然收到信说由于c-38 法案,在08 年之前申请的案子12年3月前没DM, 就被取消资格。
我实在是被弄的一头雾水,既然这样,干嘛接二连三让我复检啊!花的钱和时间就不说了。到手的签证就被他们单方面强行撤销了,有何公平可言?
是否有人有类似经历?请教?
没关系了,未来大家的任务是如何把灵魂逃离地球,也许2012只是开始,在那里都差不多~
估计没有人明白我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