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的再三提醒,再加上还有笔钱在他那里,就打了电话约了时间,同时带上了懂专业用语的朋友一起拜访了老律师。
当我们把合同递给他的时候,就见他前后看了2分钟就对我说你会签这个吗?我说会签,但是要你给过目一下。他对我说这个合同你绝对不能签,首先这个商场的管理是有问题的,所以他们会有好几个空位,不但商场,总公司也是管理不好(这个确实我还了解的不多),OO店OO店因为什么搬走了。第2,由于我们没有担保人,合同中指明你必须要以家产担保,如果你做不到合同期结束那么你的资产(房产汽车)将要作赔偿处理,这个绝不能签,只能提议对方,如果合同提前结束,只需赔付3-4月的租金作为赔偿,这个律师可以替我交涉。第3,合同期太长,BC的惯例应该签5年再可以由租赁方优先延长2个5年,这样就可以减少新的生意的风险,而现在一下子签10年再有一个5年延期的合同显然很冒险。如果生意不佳,提前结束合同就需要付出余下的租金,要么拿个人资产去赔付。
是的对商场来说,收取担保比较放心,而律师希望不要同我的个人财产有牵连,降低我的风险,同商场的交涉也是一种争取,最终决定权还是在商场手里。这个“必须要以家产担保”是标准条款,图书馆有商业LEASE的指导书籍,免费,每一本都会谈到这个问题,“如果合同提前结束,只需赔付3-4月的租金作为赔偿”几乎所有房东都不会同意,如果这个“这个律师可以替我交涉”真的发生了,是要按小时另外收费的,而且结果很难讲,生意好的MALL和生意不好的都很强势
规避“必须要以家产担保”的办法一般是在银行放保证金,但这个等于换汤不换药,剩余时间的房租还是要给
是的,大公司的mall是一定要很严格的担保,我谈的那个规模不大,也许老律师能知晓一些详情,毕竟他最担心的是我的第一签是10年而不是5年,而且又是新的生意,风险度高于既存生意。据说加拿大有一种说法,很多小生意能碾过5年的生存下来的机遇就很大,否则一直亏损的话不可能坚持超过5年。担保是肯定要的。特别是加拿大几个非常出名的地产公司旗下的商城,而且这个担保不论是名店还是小店都是一视同仁的,比如Target ,就由美国总公司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