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孩子被调查,结果就是说我不符合要求,需要自己偿付医疗费用,于是申请仲裁,仲裁说是终局裁决,最终的结果也是以一些我觉得无法令人信服的理由判决我不符合享受医疗卡。但我在判决书中发现她们采用了一些对方在截至日后提供的材料,于是去信申诉因程序不合法,终局裁决无效。于是她们就决定重新REOPEN我的案子,让我仅就她们在截至日后提供的材料重新进行辩诉。可我认为既然程序不合法,就应该判决这个仲裁结果无效。另外,如果最终仲裁结论他坚持认为我不符合申请MSP的要求,我能去法院起诉吗?
谢谢大家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