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能没有讲的很清楚。是我再购买二手房,签合同之前简单的看过一次房子,LISTING上面写了25*90,签合同时也是写的25*90。但是CLOSING前一个星期律师要我签文件,给我看了开发商的SURVEY,这时才发现问题,就是SSURVEY上是20*90。然后我又去步量了一下LOT的宽的确不是25...而且总面积相差400多平方尺...但是我们签合同的时候没有条件的 我觉得这不是验房的问题,就是缺斤少两啊。。。楼主你说的lot size窄了,是你一家的面积窄了还是所有townhouse都窄了?总体面积有变吗?如果lot窄了但是也长了总体面积变化不大,你是没必要纠结。一般买房看的是总面积,而且相差100尺以内属于误差可容许范围。目测楼主没有地产经纪自己找builder那买的在建房子。买的时候还是图纸看不见房子?一般合同都会有一些条款保护builder,builder在建房子的过程中可以做适当调整,不一定完全按照图纸。不能拿贷不了款解除合同。都closing了,解除条件的时间早过了。走这条路打官司肯定输。如果总面积相差不大,建议接受减钱closing。
差不多是您说的这样,即使赢了也赢不回多少钱可能都不够律师费,还要投入时间金钱精力,所以很多律师都不接我这个案子。我自己也是反复斟酌希望还是通过和解解决是更优的选择。condo一百尺是很严重了,因为计算的是使用面积,而且还关系到condo fee的计算。如果是house就不那么明显,计算的是建筑面积。100尺我只是随便举一个例子。看过阿省一个案例,一个二手独立屋的面积比广告里少了100尺,新房主去地产局告了双方经纪。最后听证会判决双方经纪有疏忽,但不属于故意误导。而且房子售价受各种因数影响,没有证据表明房子面积少了100尺让现房主蒙受明显经济损失。
楼主的case在于,如果总面积真的少了20%,那是很严重的问题,不至于问了这么多律师都没人肯接这么奇怪,过户律师本身就有责任帮助楼主解除合同。难道用的是builder的律师?所有律师都建议执行合同,说明合同本身没有违法法律条文,楼主认为的面积严重缩水也在合同里有保护builder的条款,律师认为打官司胜算不大。
还不如研究一下实际面积目前在市场上的价格,多争取builder给一个合理的降价。打官司,最好的结果是付了不少的律师费无条件解除合同,最坏的结果,付了律师费最后法庭还是判执行合同。想想即使是最好的结果,付的律师费和楼主认为的面积少了可能面对的经济损失,哪个更大?
我可能没有讲的很清楚。是我再购买二手房,签合同之前简单的看过一次房子,LISTING上面写了25*90,签合同时也是写的25*90。但是CLOSING前一个星期律师要我签文件,给我看了开发商的SURVEY,这时才发现问题,就是SSURVEY上是20*90。然后我又去步量了一下LOT的宽的确不是25...而且总面积相差400多平方尺...但是我们签合同的时候没有条件的 我觉得这不是验房的问题,就是缺斤少两啊。。。
图纸上面的尺寸和买卖合同上的不一致,因为差距比较大,用步测都知道是合同内容错了。后来问了经纪才知道是房产局网上的数据错误。
挂牌信息可以不精确,但是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着LOT的长和宽数值和LISTING一致,但是就是错误的,即使允许误差也不可能误差到20% 过户律师出示的开发商建筑时的图纸是准确的数值,的确是政府数据有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