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另外几位副市长、常委...... 皆是清白之身。
山西吕梁市前副市长张中生,收受超过十亿元人民币,被控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周三(28日)在临汾市中院一审公开宣判,张中生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而财产来源不明罪则判有期徒刑八年。
大陆媒体周三报道,经审理查明,张中生在1997年至2013年,利用担任山西中阳县县长、县委书记、吕梁地区行署副专员、吕梁市委常委、副市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煤炭资源整合、项目审批等事项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十亿四千万多元,另有1.3亿多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法院认为张中生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在18宗受贿犯罪其中两宗数额过二亿元,又主动向他人索取贿款8,868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