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理解啊
患难夫妻挣下家业
如果都在国内
男的小三小四的找着
女的就是想装看不见都不行
周围的亲戚朋友都来汇报
就是咬着牙忍下了
架不住小三上门要给爱情让路
离婚是男的求之不得的
几十万块打发了
女人就要做那个一起共苦
不能同甘的?
国内真的拿了几十万离婚
想再嫁就是70岁以上的
想搭伙过日子还要让人嚼舌根
而且以后孩子大概率
也会怪他妈为了置气
让他过穷日子
女人带着孩子出国
男人总还是要给生活费的
以后财产还是会给孩子留一些的
男人也愿意得自由
女人也是眼不见心不烦
既然这种情况不可避免
那么女人找人搭伙过日子
也是顺理成章的
也不应该被指责
难道她就应该守活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