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多伦多气温达到35度,太阳下山之前,我走了一万步。路过一家民居,看到在后院戏水的邻家小孩子们,幸福嬉闹的模样,让我想起了很多年前,我的朋友小毛的故事。
小毛是我同校不同班的同学,也是儿时的玩伴之一。她家里姐妹五个,她是老二。老大叫大毛,她小名就叫小毛。当时我不知道她的学名。只知道她姓谈,叫谈小毛。
在我印象中,小毛很能干,既要带几个妹妹,而且学习也不错,并且很会玩。当时的女孩子家一起玩的游戏,主要是几个人在一起踢毽子,跳橡皮筋,跳绳,跳房子,躲猫猫。由于她灵巧,身手敏捷,在这些游戏中很突出,加上为人豪爽,讲义气,常常把家里做的零食,像煮的蚕豆,炒的花生,拿出来与小伙伴们分享,很受大家追捧。小毛肤色健康,五官精致耐看,有着一张惹人喜欢的小女孩的脸。最为突出的是,她游泳游得特别好,性格开朗,在一群人当中,有着一种领袖气质,小朋友们也都很愿意和她一起玩。
那一年,大概我十岁,她十一二岁的样子。像往常的普通夏日一样,我们五六个朋友常常相约一起去河里游泳。那时的我,不会游泳,只能叫玩水。由于胆子小,通常我只在没膝或者盖过大腿的地方戏水。齐腰的或者到颈部的水域,很少有人敢去。小毛即使水性好,也大多只在齐腰部的水域里游游,主要是享受大家一起戏水的快乐。
那是个暑假的一天,艳阳高照的午后,我们几个人吃完午饭并睡了午觉后,一起去了河边。那是一条水清见底的河流,不宽,但有的地方水流湍急。炎炎夏日里,在没有空调电扇的当时,这条河流是我们娱乐嬉戏纳凉的最好选择。十一二岁的年纪,在风景如画的水边,我们意识不到潜在的危险和美好时光背后可能有的伤痛。
那时的我们对游泳和游泳衣没有概念,女孩子穿着短袖圆领衫和短裤,男孩子一般穿着裤衩或者裸露着身体,去戏水。那天的太阳比较温和,不是很灼热。河的两岸杨柳飘飘,河堤上长满了野草,开满了不知名的小花。带着脸盆毛巾和游泳圈,都放在岸边的一个青石板上,我们在水里尽情的玩耍嬉戏。我和几个不会游泳的小伙伴,就在靠近岸边的浅水里,享受着水的舒适和温柔;会游泳的几个在离河岸远一点的地方,游累了,就过来和我们一起拍拍水,闹一闹。
河的对岸,有另一群小孩子在玩水。不远处的两岸,都有妇女在洗东西。突然,对岸传来了小孩子的哭叫声,他们在喊救命。小毛那个时候,刚好在河的中心靠近我们这边岸的不远处。她沿着河的中心加快速度向出事的地方游了过去。我们看到她,第一个游到了出事的地方,抓住了那个小男孩的胳膊,并且拽着他,用力往对岸游。可是那小男孩在她手上滑了下去。她扎了个猛子,露出水面的时候,托着那孩子,再向岸边划。洗东西的几个妇女也赶过来了,接过她递过去的孩子,可是我们没有看到她起来。
记得另外几个准备救人的小伙子游到对岸的时候,那个孩子已经被闻讯赶来的家人抱走了。会水的伙伴们赶紧寻找水中的小毛,可是怎么也找不到。大家意识到情况不妙,顾不上换衣服,到处找人帮忙。由于他们游到了河的对岸,我们对后面发生的事情,就不太清楚了。等我们带了几个大人,也赶到河对岸的时候,听到的是小毛溺水不治的噩耗。
据目击者后来说,那个孩子大概六七岁的样子,还没有到上学的年龄,是和自己的哥哥一起来玩水。闻讯赶来的是他们的妈妈,就这么一声不响把孩子抱走了。在我最后一次看到小毛的时候,是在她父亲单位一楼的大厅里。小小的身体,湿漉漉的,平放在一张单人草席上。头发紧贴着面颊,就那样静静的,静静的躺着。没有哭声,只有她神情肃穆的父亲和几个懵懂无知的妹妹愣愣地站在一边,和围观的人群一起。精致的五官依然精致,就像睡着了一样,全然不顾旁人的叹息与怜惜,以及亲人朋友们的哀伤。
小小年纪的小毛,就这么离开了我们。在崇尚英雄,提倡舍己救人的那个年代,即便是我们读书的学校,也没有谁提到这件事。没有花圈,没有英雄称号,没有报刊杂志报道,没有表彰大会。连棺材有没有,我们都不知道。没有看到她父母或者姐妹们的痛哭。甚至连被救的孩子及其家人都没有露面或者再提到她。
几个玩伴和朋友,由于当时太小,没有为她的死与安葬提出任何异议。小毛的死,令我们第一次意识到了生命的脆弱,灾难的恐怖和意外的无情。我们能做的就是,到了她的坟前,放了几束我们自己采摘的野花和一堆我们能够买得起的时令瓜果。在那个小小的坟头,竖着一块小小的青石板刻制的墓碑,上面刻着红色的几个字,是她的学名:谈维嘉。
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到那条河里戏水。那时没有学会游泳的我,再也没有学会游泳。多少年过后,有了电视电话电脑手机和互联网。喜欢上网的我,每当要注册网名的时候,我总是会想到用“维嘉”两个字。今天这篇文字,用来纪念我儿时曾经的朋友和伙伴,我心目中的英雄。
小毛是我同校不同班的同学,也是儿时的玩伴之一。她家里姐妹五个,她是老二。老大叫大毛,她小名就叫小毛。当时我不知道她的学名。只知道她姓谈,叫谈小毛。
在我印象中,小毛很能干,既要带几个妹妹,而且学习也不错,并且很会玩。当时的女孩子家一起玩的游戏,主要是几个人在一起踢毽子,跳橡皮筋,跳绳,跳房子,躲猫猫。由于她灵巧,身手敏捷,在这些游戏中很突出,加上为人豪爽,讲义气,常常把家里做的零食,像煮的蚕豆,炒的花生,拿出来与小伙伴们分享,很受大家追捧。小毛肤色健康,五官精致耐看,有着一张惹人喜欢的小女孩的脸。最为突出的是,她游泳游得特别好,性格开朗,在一群人当中,有着一种领袖气质,小朋友们也都很愿意和她一起玩。
那一年,大概我十岁,她十一二岁的样子。像往常的普通夏日一样,我们五六个朋友常常相约一起去河里游泳。那时的我,不会游泳,只能叫玩水。由于胆子小,通常我只在没膝或者盖过大腿的地方戏水。齐腰的或者到颈部的水域,很少有人敢去。小毛即使水性好,也大多只在齐腰部的水域里游游,主要是享受大家一起戏水的快乐。
那是个暑假的一天,艳阳高照的午后,我们几个人吃完午饭并睡了午觉后,一起去了河边。那是一条水清见底的河流,不宽,但有的地方水流湍急。炎炎夏日里,在没有空调电扇的当时,这条河流是我们娱乐嬉戏纳凉的最好选择。十一二岁的年纪,在风景如画的水边,我们意识不到潜在的危险和美好时光背后可能有的伤痛。
那时的我们对游泳和游泳衣没有概念,女孩子穿着短袖圆领衫和短裤,男孩子一般穿着裤衩或者裸露着身体,去戏水。那天的太阳比较温和,不是很灼热。河的两岸杨柳飘飘,河堤上长满了野草,开满了不知名的小花。带着脸盆毛巾和游泳圈,都放在岸边的一个青石板上,我们在水里尽情的玩耍嬉戏。我和几个不会游泳的小伙伴,就在靠近岸边的浅水里,享受着水的舒适和温柔;会游泳的几个在离河岸远一点的地方,游累了,就过来和我们一起拍拍水,闹一闹。
河的对岸,有另一群小孩子在玩水。不远处的两岸,都有妇女在洗东西。突然,对岸传来了小孩子的哭叫声,他们在喊救命。小毛那个时候,刚好在河的中心靠近我们这边岸的不远处。她沿着河的中心加快速度向出事的地方游了过去。我们看到她,第一个游到了出事的地方,抓住了那个小男孩的胳膊,并且拽着他,用力往对岸游。可是那小男孩在她手上滑了下去。她扎了个猛子,露出水面的时候,托着那孩子,再向岸边划。洗东西的几个妇女也赶过来了,接过她递过去的孩子,可是我们没有看到她起来。
记得另外几个准备救人的小伙子游到对岸的时候,那个孩子已经被闻讯赶来的家人抱走了。会水的伙伴们赶紧寻找水中的小毛,可是怎么也找不到。大家意识到情况不妙,顾不上换衣服,到处找人帮忙。由于他们游到了河的对岸,我们对后面发生的事情,就不太清楚了。等我们带了几个大人,也赶到河对岸的时候,听到的是小毛溺水不治的噩耗。
据目击者后来说,那个孩子大概六七岁的样子,还没有到上学的年龄,是和自己的哥哥一起来玩水。闻讯赶来的是他们的妈妈,就这么一声不响把孩子抱走了。在我最后一次看到小毛的时候,是在她父亲单位一楼的大厅里。小小的身体,湿漉漉的,平放在一张单人草席上。头发紧贴着面颊,就那样静静的,静静的躺着。没有哭声,只有她神情肃穆的父亲和几个懵懂无知的妹妹愣愣地站在一边,和围观的人群一起。精致的五官依然精致,就像睡着了一样,全然不顾旁人的叹息与怜惜,以及亲人朋友们的哀伤。
小小年纪的小毛,就这么离开了我们。在崇尚英雄,提倡舍己救人的那个年代,即便是我们读书的学校,也没有谁提到这件事。没有花圈,没有英雄称号,没有报刊杂志报道,没有表彰大会。连棺材有没有,我们都不知道。没有看到她父母或者姐妹们的痛哭。甚至连被救的孩子及其家人都没有露面或者再提到她。
几个玩伴和朋友,由于当时太小,没有为她的死与安葬提出任何异议。小毛的死,令我们第一次意识到了生命的脆弱,灾难的恐怖和意外的无情。我们能做的就是,到了她的坟前,放了几束我们自己采摘的野花和一堆我们能够买得起的时令瓜果。在那个小小的坟头,竖着一块小小的青石板刻制的墓碑,上面刻着红色的几个字,是她的学名:谈维嘉。
从此以后,我再也没有到那条河里戏水。那时没有学会游泳的我,再也没有学会游泳。多少年过后,有了电视电话电脑手机和互联网。喜欢上网的我,每当要注册网名的时候,我总是会想到用“维嘉”两个字。今天这篇文字,用来纪念我儿时曾经的朋友和伙伴,我心目中的英雄。
最后编辑: 2020-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