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倾其所有购买家园付费矿工的事把我拉回到了过去, 这一生中倾其所有购买某种东西的经历一共有三次,每一次都是一段故事。
第一次是1999年,当时单位给我除名,除名,我要交出单位的房子,但那时, 我如果交出单位的房子,我还有老婆、孩子,只能和父母一起住。只是,那时我父母加上我姥姥一个套二的房子已经够拥挤的了,哪还有地方再容我们居住?! 于是我只能和单位打官司,我详细研究了当时的劳动法,单位在聘用我的时候是签的至60岁退休的合同,现在我还不到60岁,我又没犯任何错误,不应该给我除名,那场官司打的至今还记忆犹新,我公司聘了律师,陈述为什么给我除名,他们列举的事实就是因为我操作失误造成发日本的生姜冻伤, 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所以除名。 我没请律师,我自己一个人为自己辩护,我列举了集装箱站的数据,和工厂提供的装货明细,指出公司除名属于捏造事实,属于违法,最终公司承认除名是错误的。公司提出三个和解条件,1,取消除名,但调离我去公司市郊的仓库,2,同意解除双方所签劳动合同,按照当年的工资标准,给我一次性补齐至60岁的钱,约14万人民币, 但我必须缴出房子,当然,公司会按当年的市价,给我补偿装修款。3,我按当时的市价买下此房,公司将产权转到我名下。当时的市价是145000元。最终我接受了第三个条件,倾一生中所有积蓄,同时将公司补偿我的14万,折半,只付了75000元买下了公司的房子。 2014年这个房子买了108万,我老婆(那时还没离婚)用它在加拿大买了一个门面房,开起了美甲店。
第二次是2006年, 投资移民的同时,又拿出余钱在市区买了一个期房,那个时候也是在冒险,因为移民已经花了120万人民币,这是诺省的投资移民款,2005年我父亲去世,我父亲癌症我卖了一处房子,花掉了差不多有40万,然后我母亲那年动手术又花了4-5万,而且万一开发商卷款逃跑,投资很可能落空, 这种情况下,按说我不该再买房,但是,我看到了那个地方的价值,于是又一次倾其所有50万买下这个房子,现在这个房子已经值接近150万了。 每次回国还有一个住处。
第三次是2015年,和我前妻离婚以后,开始在外租房,后来看到了现在这处房子,当时出价132000加币,我的心理价位就是122000加币,因为,我手头只能凑42000加币的首付,最后,我谈成了,对方让了1万加币。 我在加拿大也有了自己的住处,二居室,尽管房龄已经接近50年,而且每个月要交近500加币的管理费,但是包水、包暖,离市区也不是很远,挺好。
由这次倾其所有购买家园币让我联想到过去三次倾其所有购买不动产的经历,现在看无所谓好坏,正如世尊所言:人生没有对错,只有苦乐!
第一次是1999年,当时单位给我除名,除名,我要交出单位的房子,但那时, 我如果交出单位的房子,我还有老婆、孩子,只能和父母一起住。只是,那时我父母加上我姥姥一个套二的房子已经够拥挤的了,哪还有地方再容我们居住?! 于是我只能和单位打官司,我详细研究了当时的劳动法,单位在聘用我的时候是签的至60岁退休的合同,现在我还不到60岁,我又没犯任何错误,不应该给我除名,那场官司打的至今还记忆犹新,我公司聘了律师,陈述为什么给我除名,他们列举的事实就是因为我操作失误造成发日本的生姜冻伤, 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所以除名。 我没请律师,我自己一个人为自己辩护,我列举了集装箱站的数据,和工厂提供的装货明细,指出公司除名属于捏造事实,属于违法,最终公司承认除名是错误的。公司提出三个和解条件,1,取消除名,但调离我去公司市郊的仓库,2,同意解除双方所签劳动合同,按照当年的工资标准,给我一次性补齐至60岁的钱,约14万人民币, 但我必须缴出房子,当然,公司会按当年的市价,给我补偿装修款。3,我按当时的市价买下此房,公司将产权转到我名下。当时的市价是145000元。最终我接受了第三个条件,倾一生中所有积蓄,同时将公司补偿我的14万,折半,只付了75000元买下了公司的房子。 2014年这个房子买了108万,我老婆(那时还没离婚)用它在加拿大买了一个门面房,开起了美甲店。
第二次是2006年, 投资移民的同时,又拿出余钱在市区买了一个期房,那个时候也是在冒险,因为移民已经花了120万人民币,这是诺省的投资移民款,2005年我父亲去世,我父亲癌症我卖了一处房子,花掉了差不多有40万,然后我母亲那年动手术又花了4-5万,而且万一开发商卷款逃跑,投资很可能落空, 这种情况下,按说我不该再买房,但是,我看到了那个地方的价值,于是又一次倾其所有50万买下这个房子,现在这个房子已经值接近150万了。 每次回国还有一个住处。
第三次是2015年,和我前妻离婚以后,开始在外租房,后来看到了现在这处房子,当时出价132000加币,我的心理价位就是122000加币,因为,我手头只能凑42000加币的首付,最后,我谈成了,对方让了1万加币。 我在加拿大也有了自己的住处,二居室,尽管房龄已经接近50年,而且每个月要交近500加币的管理费,但是包水、包暖,离市区也不是很远,挺好。
由这次倾其所有购买家园币让我联想到过去三次倾其所有购买不动产的经历,现在看无所谓好坏,正如世尊所言:人生没有对错,只有苦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