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国留学生论坛上看到,据说不是流弹,而是那个歹徒去公寓地下停车场抢车不成,拔枪近距离射杀了这位同学。后来歹徒有射杀了公寓管理员和另外一位租客,然后第三位租客把自己的车钥匙给了杀人犯,杀人犯这才驾车离开了这个公寓。
高晓松也说过他在LA也被持枪抢劫过,后来把手机交出逃过一劫。在美国遇到抢劫或者小偷,千万不要追,千万不要反抗,破财免灾。上次湾区那个IBM工程师在星巴克喝咖啡,电脑被抢,追出去结果就丢了性命。
劫财不要反抗。
如果是劫色或者蓄意伤害,那一定要先下手为强,下死手,你死我活的那种。一旦在美国被性侵或者身体伤害基本上不死也残废,所以必须先下死手。
美国,冒险家的乐园!带血的玫瑰,上面遍布毒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