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说懒人虽然没有标准,但大家心知肚明,开除这样的人还要赔钱给他,这个如何可以成为工会存在的正面理由?我不知道你们是不是政府雇员,如果是的话,他的钱就是纳税人交的,自己花钱请走一个不好好给自己干活的人,这不成了笑话了么?那个同事很是刺头,干活不好,经理批评他,他还顶嘴,比经理都凶,认为别人专门找他麻烦,什么大事小事都找工会,工会也头疼,这次被开除了,他的态度很强硬,非要工会出律师起诉,交了工会费,工会必须得帮忙向雇主讨说法。雇主也是嫌麻烦,否则上庭的时间金钱花费估计比一年的工资还要多。因为上庭之前虽然他不工作了,期间的工资需要照常支付的还是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很麻烦,也算是花钱消灾了
员工过错,应该有warning letter. 两次,最多三次就可以 termination both cause, 这种情况无法打官司,别说工会,你老子是法官也不行。Severance pay 一般拿不到。所以很多人有误解,以为在工会就会为所欲为,这其实误解。那个同事很是刺头,干活不好,经理批评他,他还顶嘴,比经理都凶,认为别人专门找他麻烦,什么大事小事都找工会,工会也头疼,这次被开除了,他的态度很强硬,非要工会出律师起诉,交了工会费,工会必须得帮忙向雇主讨说法。雇主也是嫌麻烦,否则上庭的时间金钱花费估计比一年的工资还要多。因为上庭之前虽然他不工作了,期间的工资需要照常支付的还是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很麻烦,也算是花钱消灾了
在加拿大开除一个人,无论有无工会,都不容易。Termination with cause 必须有二次以上的warning letter, 加人证或其他证据。Termination without cause 必须要有severance pay, 这和有没有工会沒有任何关系。所以说懒人虽然没有标准,但大家心知肚明,开除这样的人还要赔钱给他,这个如何可以成为工会存在的正面理由?我不知道你们是不是政府雇员,如果是的话,他的钱就是纳税人交的,自己花钱请走一个不好好给自己干活的人,这不成了笑话了么?
我们公司也有一位,他本人就是steward,平时很强势,这次不知什么原因把公司惹急了,誓言就是打官司也要开掉他,当然最后是花了一笔钱了事。
工会在这种事情的作用,体现在管理层和员工双方的心理层面,公司不能为所欲为,员工不用畏畏缩缩......。我一直搞不懂,为什么有人执着地认为有了工会撑腰,公然违反规定,违抗上级命令,企业就不敢开除你。企业开除一个人,根据的是labour relation act, 根据的是法律,不是你在不在工会!
正是如此!工会在这种事情的作用,体现在管理层和员工双方的心理层面,公司不能为所欲为,员工不用畏畏缩缩......。
但,开不开除不还是公司说了算?谁能保证工作中没有任何过错?何况,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对某些人没有赶尽杀绝,那可不是工会的功劳,那是公司管理层慈悲为怀宽容大度罢了……。
我自己深有体会,曾经犯过几次错误,都是管理层善意提醒然后不了了之……。
我也见过某人,被没事找事儿,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三次停职后,被开了.....。
要知道,很多公司的管理层是以前共事过的同事……,遇事哪会不讲人情....?
可以走程序开你,也可以走程序让你回来.....,都是取决于资方。
现在实际情况是没有议价能力,需要工会保护的行业或者公司根本没有工会!全靠移民闷着头干。
你把工会想得太单纯了。工会为会员争取权益,现在是工会存在的副产品。工会的主要目的是支持政党,以确保工会能合法的存在。对资方而言,例如Walmart,反对工会的原因不仅仅是劳动成本的增加,更重要的是有了工会,企业就无法正常运作。不论资方做的对的决定,还是错误的决定,工会都会跳出来唱反调,找麻烦,企业还怎么运营?工会不难进,如果你是木工电工等专业人士,给工会打电话,基本的考核跟面试后基本都能进。如果你什么技能都没有,硬要找那种码头搬箱子,一小时80多刀的温哥华码头工作,那种工会毕竟是少数。但是换个方位思考,温哥华码头的工作是很危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