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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求助

原文链接:https://forum.iask.ca/threads/657886/

沙拉 : 2013-07-21#1
我因为没有住够时间,在枫叶卡过期前几天准备陆路入境,结果被海关拦下讯问,最后给我们下了限期离境通知,要求30天内申诉或放弃居民身份。我带着孩子,想申诉,又怕官司时间长,万一败诉孩子回去就麻烦了。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指点!

龙猫dodola : 2013-07-21#2
回复: 紧急求助

我因为没有住够时间,在枫叶卡过期前几天准备陆路入境,结果被海关拦下讯问,最后给我们下了限期离境通知,要求30天内申诉或放弃居民身份。我带着孩子,想申诉,又怕官司时间长,万一败诉孩子回去就麻烦了。谢谢您的关注!期待指点!

如果想留在加拿大的话,估计得找移民律师咨询了。

沙拉 : 2013-07-21#3
回复: 紧急求助

如果想留在加拿大的话,估计得找移民律师咨询了。

谢谢您的回复!我也想咨询律师,只是不太清楚到哪里咨询好,求指点1

小雷音 : 2013-07-21#4
回复: 紧急求助

希望不大

沙拉 : 2013-07-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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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不大

谢谢您关注!我也不太清楚申诉的希望有多大,所以比较担心。您有相关的信息吗?

sob1976 : 2013-07-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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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luck.

沙拉 : 2013-07-21#7
回复: 紧急求助

good luck.

非常感谢!

小雷音 : 2013-07-21#8
回复: 紧急求助

谢谢您关注!我也不太清楚申诉的希望有多大,所以比较担心。您有相关的信息吗?
没有这方面经验。除非有特殊的理由,也许律师能帮你争取。

沙拉 : 2013-07-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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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这方面经验。除非有特殊的理由,也许律师能帮你争取。

确实有些特殊原因,在海关也作了些说明,可能语言表达不够,或是因为没有充分的准备,未能取得同意。感觉自己当时有些紧张,表达不太到位。

allan5253 : 2013-07-21#10
回复: 紧急求助

太晚了,遺憾...
若是入境前尋求律師協助,成功的機率很高;現在花錢尋求律師協助申訴,敗訴的機率99%。

沙拉 : 2013-07-21#11
回复: 紧急求助

太晚了,遺憾...
若是入境前尋求律師協助,成功的機率很高;現在花錢尋求律師協助申訴,敗訴的機率99%。

:wdb14:之前没想那么多,大意了。

julius87 : 2013-07-21#12
乐颠颠老妈说:

楼主太草率,太草率了!

赶紧给“唐人Jason”这个ID留言,请他给你指点一个移民律师吧!:wdb10:

沙拉 : 2013-07-21#13
回复: 乐颠颠老妈说:

楼主太草率,太草率了!

赶紧给“唐人Jason”这个ID留言,请他给你指点一个移民律师吧!:wdb10:

真的是悔!尤其是看着孩子~~~
谢谢您的指点!

julius87 : 2013-07-21#14
乐颠颠老妈说:

真的是悔!尤其是看着孩子~~~
谢谢您的指点!

不客气!

准备钱吧,律师费可不便宜。:wdb14::wdb12:

沙拉 : 2013-07-21#15
回复: 乐颠颠老妈说:

不客气!

准备钱吧,律师费可不便宜。:wdb14::wdb12:

和妈妈握手!谢谢!

fish0036 : 2013-07-21#16
回复: 紧急求助

看样子只有找律师了。

沙拉 : 2013-07-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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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样子只有找律师了。

看来是的。不知道是否有类似经历的筒子能给些信息,公开私下的都急等!先谢谢了!

沙拉 : 2013-07-21#18
回复: 紧急求助

看来是的。不知道是否有类似经历的筒子能给些信息,公开私下的都急等!孩子一等就来不及入学了!先谢谢了

小雷音 : 2013-07-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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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有些特殊原因,在海关也作了些说明,可能语言表达不够,或是因为没有充分的准备,未能取得同意。感觉自己当时有些紧张,表达不太到位。
不是这个原因,而是你所谓的这些原因只能由法庭来认定。

沙拉 : 2013-07-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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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这个原因,而是你所谓的这些原因只能由法庭来认定。

是,我也知道。只是想如果当时解释得清楚些可能会好些,都来不及了,只有看下一步怎么走了。

小雷音 : 2013-07-21#21
回复: 紧急求助

是,我也知道。只是想如果当时解释得清楚些可能会好些,都来不及了,只有看下一步怎么走了。
我觉得不会好些,他们没有权力给你网开一面。而且我觉得你所说的理由可能不成立。因为如果有特殊原因,也应该早些时候申请滞留长些时间。

fish0036 : 2013-07-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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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也知道。只是想如果当时解释得清楚些可能会好些,都来不及了,只有看下一步怎么走了。

别急,船到桥头自然直。

移民是加拿大的国策。加拿大那么多年纪大的人过十多年多退休了,等移民去填补Cpp呢。

看在你家宝宝的份上,或许会给你人道主义的照顾的。

或许可以找你们地区的MLS看看。

漫步云中@桥 : 2013-07-21#23
回复: 紧急求助

一个专业律师很重要!祝好运!

qlm88 : 2013-07-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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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身份无所谓,楼主一直住国内,说明国内好,放弃这里也无所谓啊!何必焦急呢?

大温保险理财 : 2013-07-21#25
回复: 紧急求助

当务之急是请移民律师介入, 获得真正的专业法律意见。

打开任何一份中文报纸, 上面有很多移民律师可供选择的。

allan5253 : 2013-07-21#26
回复: 紧急求助

律師費約5、6千元加幣,上訴期間可申請一年期楓葉卡,判決前皆保留合法身分,小孩亦可比照居民入學;審判期間約一年,可略作拖延,勝訴幾乎不可能,屆時必須限期離境。
若有房產可考量盡速處理,失去身分後再賣房需繳高額稅款。

二两油 : 2013-07-21#27
回复: 紧急求助

临时抱佛脚。

zttz : 2013-07-22#28
回复: 紧急求助

楼上说的都对,现在有点迟了,赶紧找律师吧。

给几个旧帖,类似的情况你参考
http://forum.iask.ca/showthread.php?t=591397
http://forum.iask.ca/showthread.php?t=334261
http://forum.iask.ca/showthread.php?t=633655

new_mic : 2013-07-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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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

B-a-King : 2013-07-22#30
回复: 紧急求助

律師費約5、6千元加幣,上訴期間可申請一年期楓葉卡,判決前皆保留合法身分,小孩亦可比照居民入學;審判期間約一年,可略作拖延,勝訴幾乎不可能,屆時必須限期離境。
若有房產可考量盡速處理,失去身分後再賣房需繳高額稅款

:wdb45:

laser123 : 2013-07-22#31
回复: 紧急求助

知道没住够,为啥没走美国呀?

yinuo360 : 2013-07-22#32
回复: 紧急求助

我家今后有可能也会出现老公坐不够时间的情况,先了解一下,祝楼主顺利!

吴江游者 : 2013-07-22#33
回复: 紧急求助

据说有类似成功的个案,但最好还是请专业律师,祝好运!

XUXUcheng : 2013-07-22#34
回复: 紧急求助

奇怪,不是也有很多过期前进入加拿大,呆够2年再换卡的吗?

温哥华家庭旅馆之星 : 2013-07-22#35
回复: 紧急求助

过期8年的都顺利进来了。

列治文的台北仁 : 2013-07-22#36
回复: 紧急求助

唉!又一個,:wdb7:

現在越來越嚴,包含陸路進關.

以後這種事情是要事前徵詢律師怎麼做的,出事了機會就變小了.
估計在海關講的話,將來大多是不利的證據.

樓主,妳這事一點都不急了,第一天上訴還是第18天上訴都是一樣的意思,
不如思考看看下一步,先找個移民律師聽聽他的建議及可行性再來打算,



台北仁

ykh888 : 2013-07-22#37
回复: 紧急求助

今天星期一,赶快打电话咨询律师,别在网上听非此专业人员的"专业"意见了。google"温哥华移民律师"吧

qlm88 : 2013-07-22#38
回复: 紧急求助

很多只把加拿大当备胎的,就应该剥夺他们的身份,这些投机取巧的人当时不应该办移民,支持政府的严打。

JasmineMao : 2013-07-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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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枫叶卡是2010-6.9生效的,13年长登的,之前短登过3次,现在回去接儿子,回去1周,过来不会被海关拦住吧?他后面基本不能回去了,否则5年内呆不满2年的可能性就较大。

qlm88 : 2013-07-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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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国内工作的,何必为了这个鸡肋身份纠集,放弃就放弃了,否则,老是活在痛苦中,累不累啊!

沙拉 : 2013-07-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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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不会好些,他们没有权力给你网开一面。而且我觉得你所说的理由可能不成立。因为如果有特殊原因,也应该早些时候申请滞留长些时间。

我只是照实回答,但表达不太好,不知道是否能算是特殊原因。

沙拉 : 2013-07-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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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急,船到桥头自然直。

移民是加拿大的国策。加拿大那么多年纪大的人过十多年多退休了,等移民去填补Cpp呢。

看在你家宝宝的份上,或许会给你人道主义的照顾的。

或许可以找你们地区的MLS看看。

谢谢您的关注和建议!我正在努力!

沙拉 : 2013-07-22#43
回复: 紧急求助

一个专业律师很重要!祝好运!

谢谢您的祝福!我正在努力!

沙拉 : 2013-07-22#44
回复: 紧急求助

当务之急是请移民律师介入, 获得真正的专业法律意见。

打开任何一份中文报纸, 上面有很多移民律师可供选择的。

谢谢您的建议,我会努力!

沙拉 : 2013-07-22#45
回复: 紧急求助

律師費約5、6千元加幣,上訴期間可申請一年期楓葉卡,判決前皆保留合法身分,小孩亦可比照居民入學;審判期間約一年,可略作拖延,勝訴幾乎不可能,屆時必須限期離境。
若有房產可考量盡速處理,失去身分後再賣房需繳高額稅款。

感谢您的信息!如果不能胜诉,回去孩子确实就无书可读了,所以更急。

沙拉 : 2013-07-22#46
回复: 紧急求助

临时抱佛脚。

:wdb14:尽力吧。

沙拉 : 2013-07-22#47
回复: 紧急求助

楼上说的都对,现在有点迟了,赶紧找律师吧。

给几个旧帖,类似的情况你参考
http://forum.iask.ca/showthread.php?t=591397
http://forum.iask.ca/showthread.php?t=334261
http://forum.iask.ca/showthread.php?t=633655

非常感谢您收集的信息,我会努力!

沙拉 : 2013-07-22#48
回复: 紧急求助

我家今后有可能也会出现老公坐不够时间的情况,先了解一下,祝楼主顺利!

也祝你们顺利!

沙拉 : 2013-07-22#49
回复: 紧急求助

据说有类似成功的个案,但最好还是请专业律师,祝好运!

是准备请律师。请问您听说的是自己的朋友吗?谢谢,也祝福您!

沙拉 : 2013-07-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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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不是也有很多过期前进入加拿大,呆够2年再换卡的吗?

:wdb14:

沙拉 : 2013-07-22#51
回复: 紧急求助

过期8年的都顺利进来了。

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表达不对。

沙拉 : 2013-07-22#52
回复: 紧急求助

唉!又一個,:wdb7:

現在越來越嚴,包含陸路進關.

以後這種事情是要事前徵詢律師怎麼做的,出事了機會就變小了.
估計在海關講的話,將來大多是不利的證據.

樓主,妳這事一點都不急了,第一天上訴還是第18天上訴都是一樣的意思,
不如思考看看下一步,先找個移民律師聽聽他的建議及可行性再來打算,



台北仁

谢谢您的关心!我真打算和律师联系。

沙拉 : 2013-07-22#53
回复: 紧急求助

今天星期一,赶快打电话咨询律师,别在网上听非此专业人员的"专业"意见了。google"温哥华移民律师"吧

谢谢您!我会努力的!

沙拉 : 2013-07-22#54
回复: 紧急求助

喜欢国内工作的,何必为了这个鸡肋身份纠集,放弃就放弃了,否则,老是活在痛苦中,累不累啊!

真的不是鸡肋。

Rockwall : 2013-07-22#55
回复: 紧急求助

同情!已发悄悄话,上面有联系电话,你可以联系试试!

qlm88 : 2013-07-23#56
回复: 紧急求助

估计白花钱,浪费时间,何必呢?

起点新他乡 : 2013-07-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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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前为啥不想清楚再决定怎么办?移民这么重要的事,当儿戏啊?还是祝你好运吧!

九溪 : 2013-07-23#58
回复: 紧急求助

很多只把加拿大当备胎的,就应该剥夺他们的身份,这些投机取巧的人当时不应该办移民,支持政府的严打。

这算什么投机取巧,人家也是合法移民。再说加拿大人有双重国籍的要多少,照你的说法,算投机取巧吗?

唐人Jason : 2013-07-23#59
回复: 紧急求助

感谢您的信息!如果不能胜诉,回去孩子确实就无书可读了,所以更急。

这恰恰就是一个申请人道与同情(H&C)考虑的理由。

楼主在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想保住永久居民身分,唯一的选择就是上诉。只要选择上诉,在上诉期间如果枫叶卡过期,还可以申请得到一张一年有效的新枫叶卡。在移民上诉庭最终判决你失去永久居民身分以前,你的身份还是永久居民,你还可以自由进入加拿大和在加拿大居住,孩子还可以在加拿大以永久居民身分上学。

通常上诉有三种理由:

1. 居住状态事实上的争议。比如移民官认为你在最近的5年没有住够2年,而事实上你住够了,那么只要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个事实,或者从对方那个角度,你的律师能够证明移民官所采用来证明你没住够的证据不足,则上诉庭可判决你不失去身分。

2. 人道与同情理由。但是,你所提交的理由,比如造成过去5年未住够2年的“特殊情况”,或如果全家失去身分,孩子将没有学上这个情况,是否值得同情,将由法官酌情决定,这将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3. 边检官与移民官程序违法或侵权。这要由律师谨慎检视。比如:

a. 边检官在询问你的居住状态前是否曾告知你的权利?依照其操作手册,标准的语言是:“你的永久居民身分已经得到确认,现在入境已经是你的权利,你是否愿意回答一些有关你的居住状态的额外问题?”这段语言意味着你当时被告知你有权选择不回答那些问题,而选择立即入境回家。如果边检官没有这样告诉和询问你,则意味着你的法定权利(入境权和沉默权)被侵犯。

b. 边检官(移民官)在询问你的居住状态时,必须同时有两个人在场并同时在询问笔录上签字。如果当时只有一个人询问,而文件上却有两个签字,则意味着官员程序违法。

你看,楼主吃亏就吃在当时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如果你知道对于任何一位永久居民来说,进入加拿大都是法定的权利,而回答那些有关居住状态的问题并非你法定的义务的话,那么在入境时,一旦你的身份被识别确认,你就已经有权离开了,而边检官并没有权力强制滞留你来询问你的居住状态。

以后其他朋友遇到这种情况,当被要求进小黑屋问话时,可以立即问这两个问题:

“我的永久居民身分确认了吗?”

“现在入境是我的权利吗?”

其实边检官只能说yes。一旦听到两个yes,你就可以跟边检官说bye bye了。

而楼主到了这个地步,只要还真心地想要这个身分,那么从现在起去咨询律师也许还不晚,到了律师那里,你会发现很多事情跟你自己想象的和街坊邻里口耳相传的差距是很大的。

(请不要误会,我既非律师,也非移民顾问,更不是移民法方面的专家,我只是跟大家一样的网友。所以以上文字绝非专业意见,而只是供参考的信息。如对以上信息的出处好奇,我可以提供官方文件原文。我对楼主所提供的唯一负责人的建议就是:就像生了病要赶快去看医生一样,不要依赖周围朋友的说法,更不要依赖这个网络,尽快去面对面咨询专业人士。)

qlm88 : 2013-07-23#60
回复: 紧急求助

这恰恰就是一个申请人道与同情(H&C)考虑的理由。

楼主在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想保住永久居民身分,唯一的选择就是上诉。只要选择上诉,在上诉期间如果枫叶卡过期,还可以申请得到一张一年有效的新枫叶卡。在移民上诉庭最终判决你失去永久居民身分以前,你的身份还是永久居民,你还可以自由进入加拿大和在加拿大居住,孩子还可以在加拿大以永久居民身分上学。

通常上诉有三种理由:

1. 居住状态事实上的争议。比如移民官认为你在最近的5年没有住够2年,而事实上你住够了,那么只要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个事实,或者从对方那个角度,你的律师能够证明移民官所采用来证明你没住够的证据不足,则上诉庭可判决你不失去身分。

2. 人道与同情理由。但是,你所提交的理由,比如造成过去5年未住够2年的“特殊情况”,或如果全家失去身分,孩子将没有学上这个情况,是否值得同情,将由法官酌情决定,这将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3. 边检官与移民官程序违法或侵权。这要由律师谨慎检视。比如:

a. 边检官在询问你的居住状态前是否曾告知你的权利?依照其操作手册,标准的语言是:“你的永久居民身分已经得到确认,现在入境已经是你的权利,你是否愿意回答一些有关你的居住状态的额外问题?”这段语言意味着你当时被告知你有权选择不回答那些问题,而选择立即入境回家。如果边检官没有这样告诉和询问你,则意味着你的法定权利(入境权和沉默权)被侵犯。

b. 边检官(移民官)在询问你的居住状态时,必须同时有两个人在场并同时在询问笔录上签字。如果当时只有一个人询问,而文件上却有两个签字,则意味着官员程序违法。

你看,楼主吃亏就吃在当时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如果你知道对于任何一位永久居民来说,进入加拿大都是法定的权利,而回答那些有关居住状态的问题并非你法定的义务的话,那么在入境时,一旦你的身份被识别确认,你就已经有权离开了,而边检官并没有权力强制滞留你来询问你的居住状态。

以后其他朋友遇到这种情况,当被要求进小黑屋问话时,可以立即问这两个问题:

“我的永久居民身分确认了吗?”

“现在入境是我的权利吗?”

其实边检官只能说yes。一旦听到两个yes,你就可以跟边检官说bye bye了。

而楼主到了这个地步,只要还真心地想要这个身分,那么从现在起去咨询律师也许还不晚,到了律师那里,你会发现很多事情跟你自己想象的和街坊邻里口耳相传的差距是很大的。

谁说不能读书,加拿大永久居民还是中国国籍,难道中国人还不能读书吗?你是什么专家啊!律师费不是小数,最后肯定败诉,你这个专家肯帮他出钱吗?

qlm88 : 2013-07-23#61
回复: 紧急求助

这算什么投机取巧,人家也是合法移民。再说加拿大人有双重国籍的要多少,照你的说法,算投机取巧吗?

你有国籍吗?政府的严打坚决拥护。所有长期待在大陆的假移民坚决剥夺他们的身份,连上诉的机会也不要给他们。

sob1976 : 2013-07-23#62
回复: 紧急求助

叹息...

1) LZ需要非常小心任何关于"恳求H&C"的意见。在上诉委员会或法院应用它的门槛是非常高的。
2) 为了生意,许多中介/律师往往把H&C无限放大。如果输掉诉讼,申请人不一定知道如何(或者不一定有时间)投诉/起诉律师。
3) 在法院上诉往往只是挑战相关行政机构有没有犯了任何"不合理的"的错误;应用它的门槛也是非常高的。现在政府已经学乖了。

LZ需要马上询问多个律师。

沙拉 : 2013-07-23#63
回复: 紧急求助

同情!已发悄悄话,上面有联系电话,你可以联系试试!

非常感谢,我即刻联系!

沙拉 : 2013-07-23#64
回复: 紧急求助

这算什么投机取巧,人家也是合法移民。再说加拿大人有双重国籍的要多少,照你的说法,算投机取巧吗?

非常感谢您的理解!祝福!

沙拉 : 2013-07-23#65
回复: 紧急求助

这恰恰就是一个申请人道与同情(H&C)考虑的理由。

楼主在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想保住永久居民身分,唯一的选择就是上诉。只要选择上诉,在上诉期间如果枫叶卡过期,还可以申请得到一张一年有效的新枫叶卡。在移民上诉庭最终判决你失去永久居民身分以前,你的身份还是永久居民,你还可以自由进入加拿大和在加拿大居住,孩子还可以在加拿大以永久居民身分上学。

通常上诉有三种理由:

1. 居住状态事实上的争议。比如移民官认为你在最近的5年没有住够2年,而事实上你住够了,那么只要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个事实,或者从对方那个角度,你的律师能够证明移民官所采用来证明你没住够的证据不足,则上诉庭可判决你不失去身分。

2. 人道与同情理由。但是,你所提交的理由,比如造成过去5年未住够2年的“特殊情况”,或如果全家失去身分,孩子将没有学上这个情况,是否值得同情,将由法官酌情决定,这将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3. 边检官与移民官程序违法或侵权。这要由律师谨慎检视。比如:

a. 边检官在询问你的居住状态前是否曾告知你的权利?依照其操作手册,标准的语言是:“你的永久居民身分已经得到确认,现在入境已经是你的权利,你是否愿意回答一些有关你的居住状态的额外问题?”这段语言意味着你当时被告知你有权选择不回答那些问题,而选择立即入境回家。如果边检官没有这样告诉和询问你,则意味着你的法定权利(入境权和沉默权)被侵犯。

b. 边检官(移民官)在询问你的居住状态时,必须同时有两个人在场并同时在询问笔录上签字。如果当时只有一个人询问,而文件上却有两个签字,则意味着官员程序违法。

你看,楼主吃亏就吃在当时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如果你知道对于任何一位永久居民来说,进入加拿大都是法定的权利,而回答那些有关居住状态的问题并非你法定的义务的话,那么在入境时,一旦你的身份被识别确认,你就已经有权离开了,而边检官并没有权力强制滞留你来询问你的居住状态。

以后其他朋友遇到这种情况,当被要求进小黑屋问话时,可以立即问这两个问题:

“我的永久居民身分确认了吗?”

“现在入境是我的权利吗?”

其实边检官只能说yes。一旦听到两个yes,你就可以跟边检官说bye bye了。

而楼主到了这个地步,只要还真心地想要这个身分,那么从现在起去咨询律师也许还不晚,到了律师那里,你会发现很多事情跟你自己想象的和街坊邻里口耳相传的差距是很大的。

非常感谢您的关注和指点!当时只有一位官员问话,签字我没有细看。
为了孩子,我会尽力一试。

沙拉 : 2013-07-23#66
回复: 紧急求助

叹息...

1) LZ需要非常小心任何关于"恳求H&C"的意见。在上诉委员会或法院应用它的门槛是非常高的。
2) 为了生意,许多中介/律师往往把H&C无限放大。如果输掉诉讼,申请人不一定知道如何(或者不一定有时间)投诉/起诉律师。
3) 在法院上诉往往只是挑战相关行政机构有没有犯了任何"不合理的"的错误;应用它的门槛也是非常高的。现在政府已经学乖了。

LZ需要马上询问多个律师。

非常感谢您的指点和关注,我尽力试试。

ykh888 : 2013-07-23#67
回复: 紧急求助

叹息...

1) LZ需要非常小心任何关于"恳求H&C"的意见。在上诉委员会或法院应用它的门槛是非常高的。
2) 为了生意,许多中介/律师往往把H&C无限放大。如果输掉诉讼,申请人不一定知道如何(或者不一定有时间)投诉/起诉律师。
3) 在法院上诉往往只是挑战相关行政机构有没有犯了任何"不合理的"的错误;应用它的门槛也是非常高的。现在政府已经学乖了。

LZ需要马上询问多个律师。

正解,多咨询几个律师才是现在LZ真正需要做的。

至于网上的伪专家,我只能说呵呵

沙拉 : 2013-07-23#68
回复: 紧急求助

正解,多咨询几个律师才是现在LZ真正需要做的。

至于网上的伪专家,我只能说呵呵

谢谢您的提醒和建议,祝福您!

列治文的台北仁 : 2013-07-23#69
回复: 紧急求助

谁说不能读书,加拿大永久居民还是中国国籍,难道中国人还不能读书吗?你是什么专家啊!律师费不是小数,最后肯定败诉,你这个专家肯帮他出钱吗?



找律師不一定贏,不找律師一定回去,

非常感谢您的关注和指点!当时只有一位官员问话,签字我没有细看
为了孩子,我会尽力一试。

什麼叫做 "簽字我沒有細看"

樓主真是的,這裡也順便提醒大家,在任何官方文書中,指的是不利文件譬如因故被警察問訊後之文件,海關要你簽的字,....看不懂就不要簽字,

除非有翻譯確認文字無異後,不簽海關也不會不讓你入境,在任何情況下千萬不要為了脫離當時的困境就簽字走人.

簽了字以後上訴說是沒仔細看,不會有人理的.

PS:樓主,我現在不是要說你,只是順便提醒別人.相信你已經是夠煩心的了.


台北仁

九溪 : 2013-07-23#70
回复: 紧急求助

你有国籍吗?政府的严打坚决拥护。所有长期待在大陆的假移民坚决剥夺他们的身份,连上诉的机会也不要给他们。

你有权力问我的国籍问题吗?你这么融入加拿大不知道自己的法律权限呀??

“连上诉的机会也不要给他们”,你是文革混出来的吧,都在这里了还不知道什么叫人权呀。

什么叫假移民?人家的移民身份是加拿大官方认可的,你有什么资格定义他们是假移民?你所谓的真移民怎么界定?

sob1976 : 2013-07-23#71
回复: 紧急求助

找律師不一定贏,不找律師一定回去,



什麼叫做 "簽字我沒有細看"

樓主真是的,這裡也順便提醒大家,在任何官方文書中,指的是不利文件譬如因故被警察問訊後之文件,海關要你簽的字,....看不懂就不要簽字,

除非有翻譯確認文字無異後,不簽海關也不會不讓你入境,在任何情況下千萬不要為了脫離當時的困境就簽字走人.

簽了字以後上訴說是沒仔細看,不會有人理的.
...
不是不會有人理,只是非常困难证明是在胁迫的情况下簽字等等。

doremee : 2013-07-23#72
回复: 紧急求助

什麼叫做 "簽字我沒有細看"

樓主真是的,這裡也順便提醒大家,在任何官方文書中,指的是不利文件譬如因故被警察問訊後之文件,海關要你簽的字,....看不懂就不要簽字,

除非有翻譯確認文字無異後,不簽海關也不會不讓你入境,在任何情況下千萬不要為了脫離當時的困境就簽字走人.

簽了字以後上訴說是沒仔細看,不會有人理的.

PS:樓主,我現在不是要說你,只是順便提醒別人.相信你已經是夠煩心的了.


台北仁
:wdb37:


"簽字我沒有細看" :wdb14:

"順便提醒大家,在任何官方文書中,指的是不利文件譬如因故被警察問訊後之文件,海關要你簽的字,....看不懂就不要簽字"

很好的忠告 :wdb17:

但在她的情况下
如果她不签字
机场移民官员一定不让她离开机场
并且将确保她乘坐下一班航机回到她的起源地 :wdb15:

B-a-King : 2013-07-23#73
回复: 紧急求助

这种官司应该加倍收费,否则严重浪费纳税人的钱。

grace_m : 2013-07-23#74
回复: 紧急求助

如果你打算现在开始常住,上诉吧;如果上诉期间还打算离开的话就算了。我认识的人,上诉期间仍然主要住中国,结果上诉失败。

沙拉 : 2013-07-23#75
回复: 紧急求助

找律師不一定贏,不找律師一定回去,



什麼叫做 "簽字我沒有細看"

樓主真是的,這裡也順便提醒大家,在任何官方文書中,指的是不利文件譬如因故被警察問訊後之文件,海關要你簽的字,....看不懂就不要簽字,

除非有翻譯確認文字無異後,不簽海關也不會不讓你入境,在任何情況下千萬不要為了脫離當時的困境就簽字走人.

簽了字以後上訴說是沒仔細看,不會有人理的.

PS:樓主,我現在不是要說你,只是順便提醒別人.相信你已經是夠煩心的了.


台北仁

谢谢您的理解,确实着急,但得到那么多好心人的帮助和关心,非常感动,很温暖!谢谢你们!很多东西自己不懂而致错,希望其他朋友好运,也引以为戒。

沙拉 : 2013-07-23#76
回复: 紧急求助

你有权力问我的国籍问题吗?你这么融入加拿大不知道自己的法律权限呀??

“连上诉的机会也不要给他们”,你是文革混出来的吧,都在这里了还不知道什么叫人权呀。

什么叫假移民?人家的移民身份是加拿大官方认可的,你有什么资格定义他们是假移民?你所谓的真移民怎么界定?

非常感谢您对我和孩子的理解,相信您好运!

沙拉 : 2013-07-23#77
回复: 紧急求助

不是不會有人理,只是非常困难证明是在胁迫的情况下簽字等等。

谢谢您!当时以为自己必须签字。

fish0036 : 2013-07-23#78
回复: 紧急求助

有些人出不了主意,就不要浇凉水了。

沙拉 : 2013-07-23#79
回复: 紧急求助

:wdb37:


"簽字我沒有細看" :wdb14:

"順便提醒大家,在任何官方文書中,指的是不利文件譬如因故被警察問訊後之文件,海關要你簽的字,....看不懂就不要簽字"

很好的忠告 :wdb17:

但在她的情况下
如果她不签字
机场移民官员一定不让她离开机场
并且将确保她乘坐下一班航机回到她的起源地 :wdb15:
:wdb14:谢谢您关注!

沙拉 : 2013-07-23#80
回复: 紧急求助

如果你打算现在开始常住,上诉吧;如果上诉期间还打算离开的话就算了。我认识的人,上诉期间仍然主要住中国,结果上诉失败。

我很希望常住,不会既上诉,又离开加拿大,如果要回国就失去申诉的意义了。非常感谢您的信息!

沙拉 : 2013-07-23#81
回复: 紧急求助

有些人出不了主意,就不要浇凉水了。

非常感谢您传递的温暖!祝福!

westend : 2013-07-23#82
回复: 紧急求助

唉, 什么东西都是失去了才发觉它的可贵.

加拿大需要的是来加拿大生活居住的移民, 而是拿加拿大作为备胎基本的居住义务也不尽的移民.

楼主如果你下定决心, 以后会满足居住条件, 就去上诉, 只要法官能够感受到你的诚意, 很多会网开一面. 如果你只是想解决目前的困境, 而未来也并没有决定会留在这边, 那还是算了吧, 上诉浪费纳税人的钱, 未来也还是会重复同样的问题, 何苦这么麻烦呢.

qlm88 : 2013-07-23#83
回复: 紧急求助

唉, 什么东西都是失去了才发觉它的可贵.

加拿大需要的是来加拿大生活居住的移民, 而是拿加拿大作为备胎基本的居住义务也不尽的移民.

楼主如果你下定决心, 以后会满足居住条件, 就去上诉, 只要法官能够感受到你的诚意, 很多会网开一面. 如果你只是想解决目前的困境, 而未来也并没有决定会留在这边, 那还是算了吧, 上诉浪费纳税人的钱, 未来也还是会重复同样的问题, 何苦这么麻烦呢.

:wdb10::wdb45:

沙拉 : 2013-07-23#84
回复: 紧急求助

唉, 什么东西都是失去了才发觉它的可贵.

加拿大需要的是来加拿大生活居住的移民, 而是拿加拿大作为备胎基本的居住义务也不尽的移民.

楼主如果你下定决心, 以后会满足居住条件, 就去上诉, 只要法官能够感受到你的诚意, 很多会网开一面. 如果你只是想解决目前的困境, 而未来也并没有决定会留在这边, 那还是算了吧, 上诉浪费纳税人的钱, 未来也还是会重复同样的问题, 何苦这么麻烦呢.
一言难尽。
感谢您的肺腑之言。这次确实是想带孩子永久登陆,否则现在也不会那么着急。希望法官能体会到我的诚意。

yuantangling : 2013-07-23#85
回复: 紧急求助

最近看到身边不少两边跑的人改变主意,决心永远告别中国了,真是中国的悲哀。

唐人Jason : 2013-07-24#86
回复: 紧急求助

:wdb37:


"簽字我沒有細看" :wdb14:

"順便提醒大家,在任何官方文書中,指的是不利文件譬如因故被警察問訊後之文件,海關要你簽的字,....看不懂就不要簽字"

很好的忠告 :wdb17:

但在她的情况下
如果她不签字
机场移民官员一定不让她离开机场
并且将确保她乘坐下一班航机回到她的起源地 :wdb15:

问题就出在这个认识误区上。

当移民官开始询问她的居住状态时,边检已经确认她的永久居民身分,永久居民身分一旦确认,入境就已经是她的权利。而对于移民官的询问,她的另一个权利就是保持沉默的权利。如果用大白话解释这两个权利就是:

她当时完全可以大大方方地对移民官说:“No, thanks. Bye bye.” 然后大摇大摆入境离开。

当然还有更礼貌和妥当的处理方式,就是问移民官或边检官这两个问题:

“请问现在我的永久居民身分核实了没有?”

“请问现在入境是否我的权利?”

官员只能回答两个yes,他们别无选择,因为这是移民部和边检局根据法律所制定的操作程序所规定的。当听到这两个yes以后即可说bye bye。

我们的同胞,当然也包括我自己在内,来到加拿大最难转换的就是这个权利意识,至少我自己从小时候记事儿起就不知道自己个人有什么权利。

如果对自己的上述权利有疑问,请参考移民部网站上公布的《操作手册》:

http://www.cic.gc.ca/english/resources/manuals/enf/enf04-eng.pdf


(请不要误会,我既非律师,也非移民顾问,更不是移民法方面的专家,我只是跟大家一样的网友。所以以上文字绝非专业意见,而只是供参考的信息。如对以上信息的出处好奇,我可以提供官方文件原文。我对楼主所提供的唯一负责任的建议就是:就像生了病要赶快去看医生一样,不要依赖周围朋友的说法,更不要依赖这个网络,尽快去面对面咨询专业人士。)

草人 : 2013-07-24#87
回复: 紧急求助

听唐人说话真的很提气。

沙拉 : 2013-07-24#88
回复: 紧急求助

问题就出在这个认识误区上。

当移民官开始询问她的居住状态时,边检已经确认她的永久居民身分,永久居民身分一旦确认,入境就已经是她的权利。而对于移民官的询问,她的另一个权利就是保持沉默的权利。如果用大白话解释这两个权利就是:

她当时完全可以大大方方地对移民官说:“No, thanks. Bye bye.” 然后大摇大摆入境离开。

当然还有更礼貌和妥当的处理方式,就是问移民官或边检官这两个问题:

“请问现在我的永久居民身分核实了没有?”

“请问现在入境是否我的权利?”

官员只能回答两个yes,他们别无选择,因为这是移民部和边检局根据法律所制定的操作程序所规定的。当听到这两个yes以后即可说bye bye。

我们的同胞,当然也包括我自己在内,来到加拿大最难转换的就是这个权利意识,至少我自己从小时候记事儿起就不知道自己个人有什么权利。

如果对自己的上述权利有疑问,请参考移民部网站上公布的《操作手册》:

http://www.cic.gc.ca/english/resources/manuals/enf/enf04-eng.pdf


(请不要误会,我既非律师,也非移民顾问,更不是移民法方面的专家,我只是跟大家一样的网友。所以以上文字绝非专业意见,而只是供参考的信息。如对以上信息的出处好奇,我可以提供官方文件原文。我对楼主所提供的唯一负责任的建议就是:就像生了病要赶快去看医生一样,不要依赖周围朋友的说法,更不要依赖这个网络,尽快去面对面咨询专业人士。)

正在咨询中,非常感谢唐人!

沙拉 : 2013-07-24#89
回复: 紧急求助

听唐人说话真的很提气。

是啊,学习了很多东西。

列治文的台北仁 : 2013-07-24#90
回复: 紧急求助

知道没住够,为啥没走美国呀?
:wdb2:樓主是從美國陸路回來的啊!

找律師不一定贏,不找律師一定回去,
什麼叫做 "簽字我沒有細看"

樓主真是的,這裡也順便提醒大家,在任何官方文書中,指的是不利文件譬如因故被警察問訊後之文件,海關要你簽的字,....看不懂就不要簽字,

除非有翻譯確認文字無異後,不簽海關也不會不讓你入境,在任何情況下千萬不要為了脫離當時的困境就簽字走人.

簽了字以後上訴說是沒仔細看,不會有人理的.

PS:樓主,我現在不是要說你,只是順便提醒別人.相信你已經是夠煩心的了.


台北仁

不是不會有人理,只是非常困难证明是在胁迫的情况下簽字等等。

樓主像是被脅迫簽字的嗎?

不是的話哪有什麼證不證明的說法.



:wdb37:


"簽字我沒有細看" :wdb14:

"順便提醒大家,在任何官方文書中,指的是不利文件譬如因故被警察問訊後之文件,海關要你簽的字,....看不懂就不要簽字"

很好的忠告 :wdb17:

但在她的情况下
如果她不签字
机场移民官员一定不让她离开机场
并且将确保她乘坐下一班航机回到她的起源地 :wdb15:
:wdb11:

大大你弄錯了,樓主說是楓葉卡到期前幾天準備從陸路進關,被海關盤問.......這句話有點不對意,但是我估計就是從美國陸路關近來被查問......所以沒有原機遣返的問題.


另外,樓主是移民(永久居民)不是拿簽證(Visa),所以加拿大一定要讓他入境,沒人敢遣返他,拿簽證(Visa)就有可能原機遣返或拒絕入境.




台北仁

doremee : 2013-07-24#91
回复: 紧急求助

:wdb2:樓主是從美國陸路回來的啊!





樓主像是被脅迫簽字的嗎?

不是的話哪有什麼證不證明的說法.



:wdb11:

大大你弄錯了,樓主說是楓葉卡到期前幾天準備從陸路進關,被海關盤問.......這句話有點不對意,但是我估計就是從美國陸路關近來被查問......所以沒有原機遣返的問題.


另外,樓主是移民(永久居民)不是拿簽證(Visa),所以加拿大一定要讓他入境,沒人敢遣返他,拿簽證(Visa)就有可能原機遣返或拒絕入境.




台北仁
谢谢台北仁 及唐人Jason学习了

doremee : 2013-07-24#92
回复: 紧急求助

在多伦多论坛和蒙市论坛看到了类似的情况
这是其中之一网民的经历

我的枫叶卡今年2月底到期,五年之内陆续住了一年半左右,去年4月份来 ... 结果,去了趟古巴玩了7天,入关的时候被请到了移民局,搞了半天,得到了以个被吊锁移民身份的通知....
ask.ca/info/life/2012/0205/116595m.html
不知道她如何解决. ?
这些是最近几个月继续发生的

嗳 ..伤脑

沙拉 : 2013-07-25#93
回复: 紧急求助

在多伦多论坛和蒙市论坛看到了类似的情况
这是其中之一网民的经历

不知道她如何解决. ?
这些是最近几个月继续发生的

嗳 ..伤脑

:wdb14:希望她好运!

doremee : 2013-07-25#94
回复: 紧急求助

她的情况与楼主的相似
不如你去问问她

http://forum.iask.ca/showthread.php?t=535676

沙拉 : 2013-07-25#95
回复: 紧急求助

她的情况与楼主的相似
不如你去问问她

http://forum.iask.ca/showthread.php?t=535676

谢谢您,学习了。不知是否还能联系上她,我试试。

云飘过 : 2013-07-26#96
回复: 紧急求助

这恰恰就是一个申请人道与同情(H&C)考虑的理由。

楼主在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想保住永久居民身分,唯一的选择就是上诉。只要选择上诉,在上诉期间如果枫叶卡过期,还可以申请得到一张一年有效的新枫叶卡。在移民上诉庭最终判决你失去永久居民身分以前,你的身份还是永久居民,你还可以自由进入加拿大和在加拿大居住,孩子还可以在加拿大以永久居民身分上学。

通常上诉有三种理由:

1. 居住状态事实上的争议。比如移民官认为你在最近的5年没有住够2年,而事实上你住够了,那么只要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个事实,或者从对方那个角度,你的律师能够证明移民官所采用来证明你没住够的证据不足,则上诉庭可判决你不失去身分。

2. 人道与同情理由。但是,你所提交的理由,比如造成过去5年未住够2年的“特殊情况”,或如果全家失去身分,孩子将没有学上这个情况,是否值得同情,将由法官酌情决定,这将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3. 边检官与移民官程序违法或侵权。这要由律师谨慎检视。比如:

a. 边检官在询问你的居住状态前是否曾告知你的权利?依照其操作手册,标准的语言是:“你的永久居民身分已经得到确认,现在入境已经是你的权利,你是否愿意回答一些有关你的居住状态的额外问题?”这段语言意味着你当时被告知你有权选择不回答那些问题,而选择立即入境回家。如果边检官没有这样告诉和询问你,则意味着你的法定权利(入境权和沉默权)被侵犯。

b. 边检官(移民官)在询问你的居住状态时,必须同时有两个人在场并同时在询问笔录上签字。如果当时只有一个人询问,而文件上却有两个签字,则意味着官员程序违法。

你看,楼主吃亏就吃在当时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如果你知道对于任何一位永久居民来说,进入加拿大都是法定的权利,而回答那些有关居住状态的问题并非你法定的义务的话,那么在入境时,一旦你的身份被识别确认,你就已经有权离开了,而边检官并没有权力强制滞留你来询问你的居住状态。

以后其他朋友遇到这种情况,当被要求进小黑屋问话时,可以立即问这两个问题:

“我的永久居民身分确认了吗?”

“现在入境是我的权利吗?”

其实边检官只能说yes。一旦听到两个yes,你就可以跟边检官说bye bye了。

而楼主到了这个地步,只要还真心地想要这个身分,那么从现在起去咨询律师也许还不晚,到了律师那里,你会发现很多事情跟你自己想象的和街坊邻里口耳相传的差距是很大的。

(请不要误会,我既非律师,也非移民顾问,更不是移民法方面的专家,我只是跟大家一样的网友。所以以上文字绝非专业意见,而只是供参考的信息。如对以上信息的出处好奇,我可以提供官方文件原文。我对楼主所提供的唯一负责人的建议就是:就像生了病要赶快去看医生一样,不要依赖周围朋友的说法,更不要依赖这个网络,尽快去面对面咨询专业人士。)
:wdb17:

webwizard : 2013-07-30#97
回复: 紧急求助

这恰恰就是一个申请人道与同情(H&C)考虑的理由。

楼主在现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想保住永久居民身分,唯一的选择就是上诉。只要选择上诉,在上诉期间如果枫叶卡过期,还可以申请得到一张一年有效的新枫叶卡。在移民上诉庭最终判决你失去永久居民身分以前,你的身份还是永久居民,你还可以自由进入加拿大和在加拿大居住,孩子还可以在加拿大以永久居民身分上学。

通常上诉有三种理由:

1. 居住状态事实上的争议。比如移民官认为你在最近的5年没有住够2年,而事实上你住够了,那么只要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个事实,或者从对方那个角度,你的律师能够证明移民官所采用来证明你没住够的证据不足,则上诉庭可判决你不失去身分。

2. 人道与同情理由。但是,你所提交的理由,比如造成过去5年未住够2年的“特殊情况”,或如果全家失去身分,孩子将没有学上这个情况,是否值得同情,将由法官酌情决定,这将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3. 边检官与移民官程序违法或侵权。这要由律师谨慎检视。比如:

a. 边检官在询问你的居住状态前是否曾告知你的权利?依照其操作手册,标准的语言是:“你的永久居民身分已经得到确认,现在入境已经是你的权利,你是否愿意回答一些有关你的居住状态的额外问题?”这段语言意味着你当时被告知你有权选择不回答那些问题,而选择立即入境回家。如果边检官没有这样告诉和询问你,则意味着你的法定权利(入境权和沉默权)被侵犯。

b. 边检官(移民官)在询问你的居住状态时,必须同时有两个人在场并同时在询问笔录上签字。如果当时只有一个人询问,而文件上却有两个签字,则意味着官员程序违法。

你看,楼主吃亏就吃在当时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如果你知道对于任何一位永久居民来说,进入加拿大都是法定的权利,而回答那些有关居住状态的问题并非你法定的义务的话,那么在入境时,一旦你的身份被识别确认,你就已经有权离开了,而边检官并没有权力强制滞留你来询问你的居住状态。

以后其他朋友遇到这种情况,当被要求进小黑屋问话时,可以立即问这两个问题:

“我的永久居民身分确认了吗?”

“现在入境是我的权利吗?”

其实边检官只能说yes。一旦听到两个yes,你就可以跟边检官说bye bye了。

而楼主到了这个地步,只要还真心地想要这个身分,那么从现在起去咨询律师也许还不晚,到了律师那里,你会发现很多事情跟你自己想象的和街坊邻里口耳相传的差距是很大的。

(请不要误会,我既非律师,也非移民顾问,更不是移民法方面的专家,我只是跟大家一样的网友。所以以上文字绝非专业意见,而只是供参考的信息。如对以上信息的出处好奇,我可以提供官方文件原文。我对楼主所提供的唯一负责人的建议就是:就像生了病要赶快去看医生一样,不要依赖周围朋友的说法,更不要依赖这个网络,尽快去面对面咨询专业人士。)

长见识了

纠结小鱼 : 2013-08-09#98
回复: 紧急求助

事已至此,也没有别的选择了,只能选择上诉,对上诉结果不服可以继续上诉。这个过程下来起码需要几年的时间。这期间你可以找到更好的办法。

qlm88 : 2013-08-10#99
回复: 紧急求助

事已至此,也没有别的选择了,只能选择上诉,对上诉结果不服可以继续上诉。这个过程下来起码需要几年的时间。这期间你可以找到更好的办法。

上诉肯定失败的,住不满时间的就应该剥夺移民资格

Hailukong1 : 2013-08-10#100
回复: 紧急求助

上诉肯定失败的,住不满时间的就应该剥夺移民资格

不要这么恶狠狠的,大多数住不满的不是生活所迫就是另有苦衷。不是所有的家庭都过得那么游刃有余。

qlm88 : 2013-08-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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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这么恶狠狠的,大多数住不满的不是生活所迫就是另有苦衷。不是所有的家庭都过得那么游刃有余。

有苦衷就不要申请来啊!浪费时间和金钱啊

eva08 : 2013-08-11#102
回复: 紧急求助

我有几次从256回来在和平门牌后,据加海关还远时,看到有人从车里出来,直奔加国和平门公园的那个厕所,后来也没见走回来的,这样是不是偷渡太容易了?那些枫叶卡过期的都能进来?很大疑问啊。

唐人Jason : 2013-08-12#103
回复: 紧急求助

我有几次从256回来在和平门牌后,据加海关还远时,看到有人从车里出来,直奔加国和平门公园的那个厕所,后来也没见走回来的,这样是不是偷渡太容易了?那些枫叶卡过期的都能进来?很大疑问啊。

美加边境本来就是世界上最长的不设防的边境。

但是,只要你是永久居民,进入加拿大并不需要偷偷摸摸,大大方方进来就行了,因为进入加拿大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而这个权利并不以你持有有效期内的枫叶卡为条件。

frogprince : 2013-10-08#104
回复: 紧急求助

美加边境本来就是世界上最长的不设防的边境。

但是,只要你是永久居民,进入加拿大并不需要偷偷摸摸,大大方方进来就行了,因为进入加拿大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而这个权利并不以你持有有效期内的枫叶卡为条件。

我的枫叶卡已经过期好几年了,还可以这样大大方方地入境加拿大吗?

唐人Jason : 2013-10-09#105
回复: 紧急求助

我的枫叶卡已经过期好几年了,还可以这样大大方方地入境加拿大吗?

只要你是加拿大永久居民,进入加拿大就是你的权利,这个权利是《加拿大移民与难民法》赋予你的。

只要你相信加拿大是个法制社会,你就没有任何理由怀疑法律赋予你的权利。

frogprince : 2013-10-11#106
回复: 紧急求助

只要你是加拿大永久居民,进入加拿大就是你的权利,这个权利是《加拿大移民与难民法》赋予你的。

只要你相信加拿大是个法制社会,你就没有任何理由怀疑法律赋予你的权利。

可是移民法也要求永久居民五年之内必须住满两年,否则会导致失去永久居民身份,边境检查官就是据此才给楼主下限期离境令的啊。

sob1976 : 2013-10-11#107
回复: 紧急求助

只要你是加拿大永久居民,进入加拿大就是你的权利,这个权利是《加拿大移民与难民法》赋予你的。

只要你相信加拿大是个法制社会,你就没有任何理由怀疑法律赋予你的权利。
帖子总是强调权利;为什么不谈谈《加拿大移民与难民法》里面所说义务?

frogprince : 2013-10-11#108
回复: 紧急求助

作者: 唐人Jason
只要你是加拿大永久居民,进入加拿大就是你的权利,这个权利是《加拿大移民与难民法》赋予你的。

只要你相信加拿大是个法制社会,你就没有任何理由怀疑法律赋予你的权利。


可是移民法也要求永久居民五年之内必须住满两年,否则会导致失去永久居民身份,边境检查官就是据此才给楼主下限期离境令的啊。

其实我想请教的是美加边境关口的边检官虽然通过移民纸确认了入境者的永久居民身份,如果他怀疑入境者没有满足五年内住满2年,他是不是可以直接在电脑系统上得到答案?

frogprince : 2013-10-11#109
回复: 紧急求助

作者: 唐人Jason
只要你是加拿大永久居民,进入加拿大就是你的权利,这个权利是《加拿大移民与难民法》赋予你的。

只要你相信加拿大是个法制社会,你就没有任何理由怀疑法律赋予你的权利。


可是移民法也要求永久居民五年之内必须住满两年,否则会导致失去永久居民身份,边境检查官就是据此才给楼主下限期离境令的啊。

其实我想请教的是美加边境关口的边检官虽然通过移民纸确认了入境者的永久居民身份,如果他怀疑入境者没有满足五年内住满2年,他是不是可以直接在电脑系统上得到答案?

已经知道答案了,谢谢唐人Jason!:wdb17:

唐人Jason : 2013-10-17#110
回复: 紧急求助

帖子总是强调权利;为什么不谈谈《加拿大移民与难民法》里面所说义务?

不谈义务,是因为《加拿大移民与难民法》只有一个,而这个义务地球人都知道,不需要谈。

而多数的永久居民并不知道自己的权利,所以要多谈权利。

另外一个与之相关,但是多数的永久居民却不知道的概念是,永久居民的权利并不以履行义务为条件,当然,义务也不以行使权利为条件。


sob1976 : 2013-10-17#111
回复: 紧急求助

不谈义务,是因为《加拿大移民与难民法》只有一个,而这个义务地球人都知道,不需要谈。

而多数的永久居民并不知道自己的权利,所以要多谈权利。

另外一个与之相关,但是多数的永久居民却不知道的概念是,永久居民的权利并不以履行义务为条件,当然,义务也不以行使权利为条件。

笑而不语~~ :wdb6:

(感谢您的enf04链接...呵呵~~)

westend : 2013-10-1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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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情現在進展如何, 樓主也來報告一下吧

laoz : 2013-11-1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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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楼主胜诉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