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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郭文贵前助理索偿10亿:他待我如性奴(组图)

原文链接:https://forum.iask.ca/threads/833833/

甲央格勒 : 2017-09-13#1
新闻:《郭文贵前助理索偿10亿:他待我如性奴(组图)》的相关评论
前女助理馬蕊控告郭文貴強暴,要求賠償42億。(圖/翻攝自網路)


前助理马蕊
流亡美国的中国富商郭文贵再次在美国成为被告。其前女助理马蕊,近日在美国纽约提出起诉,指“郭文贵待我如性奴”,在过去几年多次对其强奸,因此控告郭文贵及其控制的公司,非法拘禁及故意伤害等7项罪名,要求共1亿4,000万美元(约10亿人民币)的精神伤害及性伤害赔偿。
郭文贵12日在互联网回应称,马蕊对他的控告是“盗国贼们恐惧中展开了新的一次谣言攻击”。《财新网》12日引述起诉书报道,现年28岁的中国女子马蕊日前在纽约州纽约县最高法院提出起诉,称郭文贵在过去几年中多次对其强奸,因此控告郭文贵和其实际控制的“金泉(纽约)有限公司”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7项罪名,要求法院裁定被告对给原告造成的精神伤害和性侵犯作出补偿,每项罪名经济赔偿不低于2,000万美元(其中6项罪名指向郭文贵本人,1项罪名指向金泉公司)。
称护照被扣失自由
起诉书称,马蕊本是郭文贵中国公司的一名雇员,在郭文贵逃美后(2015年初)被要求到纽约出差,时间为一周。但此后原告在将近3年后才回到中国,其间在郭文贵的纽约和伦敦住所被多次强奸。
据称,马蕊进入美国的那一刻起,就几乎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郭文贵没收了马蕊护照,并控制她与外界沟通的渠道,未经允许不能使用电话或电脑。
几年里,马蕊只有经过允许才可与她的父母通电话,此外不能再与任何亲朋进行联系。
起诉书透露,郭文贵对马蕊首次施暴是在其纽约住所,但马蕊挣脱。其后郭文贵给马蕊饮酒,再闯入马蕊寝室将其强奸。后来,郭文贵又在其伦敦住所再次强奸马蕊。至此原告身心受到巨大伤害,开始出现抑郁症,但也坚定了出逃的决心。在伦敦期间,马蕊终于寻机离开郭文贵住所,进入中国驻英国大使馆,再返回中国。
郭:新一次谣言攻击
逃亡海外的大陸商人郭文貴。
近日,互联网上也流传一段马蕊和郭文贵在伦敦公司的女负责人王雁平间的对话录音。马蕊在录音中清楚说明他被郭文贵强奸的过程,包括被郭文贵夺去处女之身及多次在郭文贵的游艇上被强奸。马蕊强调,每次被强奸她都激烈反抗,但没法阻止。她曾质问郭文贵自己和他女儿差不多大,为何这样对她?郭则说:“你不要想这么多。”马蕊希望王雁平可以帮助她,王雁平要求马蕊不可报警,并表示按郭文贵的指示,已将马蕊的护照剪毁。
郭文贵昨日在其推特主动提到美国的媒体将报道马蕊控告他强奸,但称其是“盗国贼们在恐惧中展开了新的一次谣言攻击。”
真不再看看自己的长相嘛

barefeet : 2017-09-13#2

barefeet : 2017-09-13#3
这长相,倒给10亿差不多。

herbertguo : 2017-09-13#4
发生性关系是有可能,但说强奸应是被教唆。
郭仪表堂堂,身家千亿,想讨好他的女子,恐怕数不胜数。

打压对手,名誉上先搞臭,是中共屡试不爽的绝招。

密林深处 : 2017-09-13#5
新闻:《郭文贵前助理索偿10亿:他待我如性奴(组图)》的相关评论真不再看看自己的长相嘛
那么多被爆料的官员、女星、富豪都声称要告郭文贵,结果他们都没有告,倒是没有被爆料的郭文贵的助理告了。不能不佩服中共手段还是蛮高明的,马与被爆料的人无关、控告过程不会对他们有影响,又会可能曝光郭文贵,官司输了也不要紧,就是花一点钱而已。

herbertguo : 2017-09-13#6
那么多被爆料的官员、女星、富豪都声称要告郭文贵,结果他们都没有告,倒是没有被爆料的郭文贵的助理告了。不能不佩服中共手段还是蛮高明的,马与被爆料的人无关、控告过程不会对他们有影响,又会可能曝光郭文贵,官司输了也不要紧,就是花一点钱而已。

关键点是,马手里很可能有郭的体液遗迹。中共因此胸有成竹。

laox888 : 2017-09-13#7
关键点是,马手里很可能有郭的体液遗迹。中共因此胸有成竹。
昨天我转贴的视频,
那位律师分析,如果马蕊有确凿证据她应该给警方,让美国政府免费给她打官司,在刑事法庭起诉郭,但马蕊选择诉求民事赔偿而不是刑事责任,说明证据方面不构成probable cause 。

另外,我没明白避孕药怎么能成证据了?避孕药能证明郭强奸?

宇航员 : 2017-09-13#8
发生性关系是有可能,但说强奸应是被教唆。
郭仪表堂堂,身家千亿,想讨好他的女子,恐怕数不胜数。

打压对手,名誉上先搞臭,是中共屡试不爽的绝招。
是的。确切地说,是习包子的一贯手段。
比如审判薄熙来,非得弄一个2米高的法警站在薄的两旁。太尼玛气人了。
习包子小鸡肚肠,大面积打击报复,而且有选择地打击,必然会引起公愤,下场一定很难看。

宇航员 : 2017-09-13#9
那么多被爆料的官员、女星、富豪都声称要告郭文贵,结果他们都没有告,倒是没有被爆料的郭文贵的助理告了。不能不佩服中共手段还是蛮高明的,马与被爆料的人无关、控告过程不会对他们有影响,又会可能曝光郭文贵,官司输了也不要紧,就是花一点钱而已。
这个女的也够小人的了,早不告晚不告,偏偏这个时候告。尼玛早干什么去了?

密林深处 : 2017-09-13#10
关键点是,马手里很可能有郭的体液遗迹。中共因此胸有成竹。
如果是告强奸和性奴的话,应该是“刑事法庭”,但直接开口要钱索赔的样子,又像告的是“民事法庭”。有谁知道到底是“刑事”还是“民事”?

pragmatist : 2017-09-13#11
我直觉这事是真的

邪恶联盟 : 2017-09-13#12
马蕊只是个牵线木偶,共匪盗国贼才是提线人。

pragmatist : 2017-09-13#13
郭看起来很雄性啊

laox888 : 2017-09-13#14
如果是告强奸和性奴的话,应该是“刑事法庭”,但直接开口要钱索赔的样子,又像告的是“民事法庭”。有谁知道到底是“刑事”还是“民事”?
民事,不是刑事:
http://china.caixin.com/2017-09-12/101144086.html
http://download.caixin.com/upload/qisushu.pdf

ccyyyycc : 2017-09-13#15
发生性关系是有可能,但说强奸应是被教唆。
郭仪表堂堂,身家千亿,想讨好他的女子,恐怕数不胜数。

打压对手,名誉上先搞臭,是中共屡试不爽的绝招。
身价上亿的明星在便利店偷东西你给就解释下。

alexfu123 : 2017-09-13#16
这个女的也够小人的了,早不告晚不告,偏偏这个时候告。尼玛早干什么去了?
根据郭文贵的反应来看,性关系肯定是有的,但是强奸就不太可能。郭毕竟是人,对于性关系这块脸皮不够厚,否则他完全可以说,本公司员工,对我的检举揭发我完全欢迎,只要他们能够因此免受牢狱之苦,我姓郭的一手接下来!不就糊弄过去了。
另外,互相抹臭是某D惯用手法,对于我们来说,只求热闹不评人格,郭的爆料真真假假,D的爆料真的也被说成假的了。欢迎双方继续加油爆料,最好能多亮证据,千万不要就此偃旗息鼓。

玖儿 : 2017-09-13#17
看照片应该是郭文贵被强奸了:wdb4:

usernames : 2017-09-13#18
看照片应该是郭文贵被强奸了:wdb4:
显然的,郭又有钱又帅,这女的长一苦瓜脸,肯定强奸了郭

宇航员 : 2017-09-13#19
显然的,郭又有钱又帅,这女的长一苦瓜脸,肯定强奸了郭
我们高兴地看到: 不管土共有无道理, 觉醒的人民再也不信它忽悠了
就算土共是真有理 人民都怀疑
就像有人说的:"过去我们不相信政府(就是党)会做坏事. 现在是不相信党会做好事"
我操, 混到这个份上了, 也只有土共这样死不要脸的动物还有脸赖在台上啊
突然想起了64时, 老百姓游行时的一条标语:
我感到可耻 我要求腿党!
呵呵呵 入木三分!

blabla : 2017-09-14#20
如果是告强奸和性奴的话,应该是“刑事法庭”,但直接开口要钱索赔的样子,又像告的是“民事法庭”。有谁知道到底是“刑事”还是“民事”?
这是法学院学生的基础科知识。100%的民事案。民事是原告(马蕊)郭大侠为被告。刑事为控方(公诉人或检方)辩方(本案如有即,为大侠)这案明眼人一看便大致有如此判断:1 完全是盗国贼如同找董克文一样来缠诉大侠,分散大侠精力,2,以诉讼来迷惑大部分没有法律素养的公众。华人一般观念认为,有官司就不是好事。3,民事案不同刑事案,前者只要你付律师费,诉讼立案费,就会开庭庭审;而后者,受害人必须向警局报案,案件受理警员必须审理言辞证据,及物证(如有的话)在所有证据达到立案标准,才可立案。警方此阶段有2个可能,一是不达立案标准,二是发现有诬告,有意馅害的动机,警方要么警告报警人,要么不排除对报假警的人提出指控。4,既便警方认为达到立案标准,证据完备,将指控状交给公诉人,公诉方还必须对警方的材料审查,所有证据必须达到正式指控标准,这才真正的进入提出指控,刑事诉讼真正开始。
到这里,大致可以对近2月各类对大侠的诉讼都是盗国贼无路可走的表现。对接案的律师来说是天上掉馅饼,一生难有。天价律师费就是盗国贼以国家的名义,实际是中国老百姓出了。
个人预判,所有的对大侠的诉讼,(总体3类:绯谤,要钱,性侵)原告撤诉的可能性极大。当然,这不符合接案律师的利益。。反复说服当事人,能赢。他们一定要把案子弄的越复杂越好,既便心里明白毫无胜算。(否则,他如何有理由收你1000刀小时的专业服务费呢?)这就是普通民众诟病律事行业的原因吧。

宇航员 : 2017-09-14#21
共匪天怨人怒 灭亡应该指日可待 民族之幸事
郭必将名留青史 孙中山 毛泽东这些开国功臣
也有自身毛病 但是暇不掩玉
多行不义必自毙 图共应该苟延残喘不了多久
共产主义运动确实是人类历史的一个误区 笑话 忽悠 该收场了

comeback : 2017-09-14#22
共匪天怨人怒
灭亡应该指日可待
民族之幸事
郭必将名留青史
孙中山 毛泽东这些开国功臣
也有自身毛病
但是暇不掩玉
多行不义必自毙
图共应该苟延残喘不了多久
你所谓的天怨人怒,夸张了,所谓的灭亡应该指日可待,更是奢望了,是不是很久没回国了?有空该回去看看,听听,所谓的兼听则明啊。
看你的帖子,时而理性,时而感性,咋回事啊?感性的时候是不是多喝了几杯啊?其实喝酒挺好的,俺也喜欢,现在就喝着,呵呵。。。

渠茜 : 2017-09-14#23
两个字: 不信...

printf : 2017-09-14#24
唉。。。。。

玩的郭兄头发都白了!

Mr. Right : 2017-09-14#25
共匪天怨人怒
灭亡应该指日可待
民族之幸事
郭必将名留青史
孙中山 毛泽东这些开国功臣
也有自身毛病
但是暇不掩玉
多行不义必自毙
图共应该苟延残喘不了多久
共产主义运动确实是人类历史的一个误区 笑话 忽悠 该收场了
毛泽东不是共匪头子吗?怎么又瑕不掩瑜?

名留青史是不可能了,郭更可能和共匪一样遗臭万年。

密林深处 : 2017-09-14#26
这是法学院学生的基础科知识。100%的民事案。民事是原告(马蕊)郭大侠为被告。刑事为控方(公诉人或检方)辩方(本案如有即,为大侠)这案明眼人一看便大致有如此判断:1 完全是盗国贼如同找董克文一样来缠诉大侠,分散大侠精力,2,以诉讼来迷惑大部分没有法律素养的公众。华人一般观念认为,有官司就不是好事。3,民事案不同刑事案,前者只要你付律师费,诉讼立案费,就会开庭庭审;而后者,受害人必须向警局报案,案件受理警员必须审理言辞证据,及物证(如有的话)在所有证据达到立案标准,才可立案。警方此阶段有2个可能,一是不达立案标准,二是发现有诬告,有意馅害的动机,警方要么警告报警人,要么不排除对报假警的人提出指控。4,既便警方认为达到立案标准,证据完备,将指控状交给公诉人,公诉方还必须对警方的材料审查,所有证据必须达到正式指控标准,这才真正的进入提出指控,刑事诉讼真正开始。
到这里,大致可以对近2月各类对大侠的诉讼都是盗国贼无路可走的表现。对接案的律师来说是天上掉馅饼,一生难有。天价律师费就是盗国贼以国家的名义,实际是中国老百姓出了。
个人预判,所有的对大侠的诉讼,(总体3类:绯谤,要钱,性侵)原告撤诉的可能性极大。当然,这不符合接案律师的利益。。反复说服当事人,能赢。他们一定要把案子弄的越复杂越好,既便心里明白毫无胜算。(否则,他如何有理由收你1000刀小时的专业服务费呢?)这就是普通民众诟病律事行业的原因吧。
根据我的理解,告“民事”但说“刑事”的事,法官首先要问是否刑事定罪,当然是美国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民事法庭是不会去确认刑事责任的,感觉这官司打不下去,也就是给律师骗点钱而已。

waren : 2017-09-14#27
郭笑死了,肚子笑到疼的抽筋,这种长相还强奸;郭也后悔当初为了避免闲话找个丑女做助理,没有想到这丑女是:丑人多作怪。
静待郭的有利反击......。他,时刻准备着。

lh2008 : 2017-09-14#28
吃早餐的时候,看了一下照片,顿时想吐。

lh2008 : 2017-09-14#29
毛泽东不是共匪头子吗?怎么又瑕不掩瑜?

名留青史是不可能了,郭更可能和共匪一样遗臭万年。
总有这样的脑残。。只要是华人论坛,就有这样的脑残。。令人作OOOOOO. 而且 越脑残, 越要取个 脑残的名字。好像不脑残似的。

daoma : 2017-09-14#30
郭文贵强奸与否和盗国贼集团的罪恶没有半点关系,郭文贵强奸杀人不证明盗国贼集团的罪恶不存在。

Mr. Right : 2017-09-14#31
郭文贵强奸与否和盗国贼集团的罪恶没有半点关系,郭文贵强奸杀人不证明盗国贼集团的罪恶不存在。
同意。但反过来也适用!

CCOYYOTEE : 2017-09-14#32
昨天我转贴的视频,
那位律师分析,如果马蕊有确凿证据她应该给警方,让美国政府免费给她打官司,在刑事法庭起诉郭,但马蕊选择诉求民事赔偿而不是刑事责任,说明证据方面不构成probable cause 。

另外,我没明白避孕药怎么能成证据了?避孕药能证明郭强奸?
避孕药是爱情的证据。女方情不自禁,哭求深水炸弹时,会事后服用避孕药。

laox888 : 2017-09-14#33
郭文贵强奸与否和盗国贼集团的罪恶没有半点关系,郭文贵强奸杀人不证明盗国贼集团的罪恶不存在。
是的。但是,刑事罪会影响政治庇护。马蕊选择民事诉讼显然是刑事诉讼证据不足。

john56 : 2017-09-14#34
不管是否真实。这条控告至少价值十万。

daoma : 2017-09-14#35
是的。但是,刑事罪会影响政治庇护。马蕊选择民事诉讼显然是刑事诉讼证据不足。
民事诉讼显然也不会成功,马蕊方掌握的证据微不足道。盗国贼的目的只有一个,搞臭郭文贵,拖住他爆料的进度。

oldbei : 2017-09-14#36
这个女的也够小人的了,早不告晚不告,偏偏这个时候告。尼玛早干什么去了?
这时候才有组织的支持嘛,否则天价的律师费从哪里来?

oldbei : 2017-09-14#37
避孕药是爱情的证据。女方情不自禁,哭求深水炸弹时,会事后服用避孕药。
何必把性欲和爱情混为一谈呢?
balishengmuyuan.jpg

oldbei : 2017-09-14#38
郭笑死了,肚子笑到疼的抽筋,这种长相还强奸;郭也后悔当初为了避免闲话找个丑女做助理,没有想到这丑女是:丑人多作怪。
静待郭的有利反击......。他,时刻准备着。
文贵的反击是说中共领导的生殖器上班时莫留在家里。
他把这场斗争称为生殖器大战:

未尝不可 : 2017-09-14#39
文贵的反击是说中共领导的生殖器上班时莫留在家里。
他把这场斗争称为生殖器大战:

俺纠正一下啊,生殖器的战争出自俺喜欢的一个牧师,俺时不时的也在听着他的讲道,
陈小平邀请他上过节目谈郭文贵,牧师提出了生殖器战争,小平认为很贴切,就传播开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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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dbei : 2017-09-14#40
俺纠正一下啊,生殖器的战争出自俺喜欢的一个牧师,俺时不时的也在听着他的讲道,
陈小平邀请他上过节目谈郭文贵,牧师提出了生殖器战争,小平认为很贴切,就传播开来啦,

浏览附件475574
感谢未尝老师的纠正。

牧师稀饭把现实纳入圣经的框架,不过他说的历史战争是不是基于道德不同的战争,而中共和文贵用的是同样性道德互相指摘?

herbertguo : 2017-09-14#41
这个女的也够小人的了,早不告晚不告,偏偏这个时候告。尼玛早干什么去了?

她想必是被逼迫,中共让她提告,她必须得告。
可怜的是,事后很可能被杀掉灭口、以绝后患。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laox888 : 2017-09-14#42
有谁知道避孕药怎能证明郭强奸?即使是事后避孕药,也未必能跟郭扯上关系啊,如果是事前避孕药,那就证明不是强奸啊。

CCOYYOTEE : 2017-09-14#43
郭看起来很雄性啊
开始意淫郭大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