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你好! 看了你这个解答和#64楼解答,我也有一些问题想请教一下,T1135虽然叫“外国收入核对表”,但这个收入并不一定是正收入,零收入和负收入也是收入,是吧?比如像这个同学的情况,他的父母住这个房子,实际上他是零收入,但因为这个房子是非自用,所以就归类到投资房,他需填报T1135。假如这个房子他是贷款买的,这个房子不但是零收入,而且他每月还要往里边投钱还贷款,那么只要这个房子的市值超过10万,他也还是需要填报T1135吧?假如这个房子在报税的那个年度贬值了,比他购买时的价格低,这实际上相当于负收入了,但只要这个房子在这个年度的某一天市值达到10万以上,他也需要填写T1135,对吧?假设还有一种情况,这个房子他买的时候价格很低,比如他购买时这个房子的价格是5万(指的是加元,后同),他首付2万,贷款3万,过了几年以后,他长登到加拿大,在他长登3年以后这个房子的市值到了10万(国内的房子升值了),但此时他为这个房子所付出的资金(首付+还贷款)其实还不到10万,并且这个房子的贷款此时还并没有还完(假如他贷款了30年),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也需要填写T1135,对吗?1. 用这张表格来指定主居所:
http://www.cra-arc.gc.ca/E/pbg/tf/t2091_ind/t2091ind-13e.pdf
但是,不建议自己处理,请你的会计师帮助处理更妥当。
2. 如果父母不是你的dependents,那么父母住你的房子将被视同出租,也就是说这两套房子将被视作投资性资产而非自用资产,投资性资产属于需要在T1135上反映的资产,如果你满足填报T1135的条件,依法你必须完整、准确、真实填报,否则就是违法,你说违法叫不叫做有问题?
T1135叫做“外国收入核对表”,属于外国信息披露报表的一部分,用来核对你的外国投资性收入。
这里又提到一次“申报海外资产”。再重复一遍,如果“申报海外资产”的意思是向加拿大政府报告你在中国拥有多少财产的话,那么忘掉这件事儿吧,这是个讹传。T1135不是“海外资产申报表”,而是“外国收入核对表”。
3. 关于汇款,又不得不再次重复,汇款就是你把自己的钱从位于中国的左口袋掏出来,放进位于加拿大的右口袋,你把钱从左口袋倒到右口袋,你自己认为需要向谁“申报"吗?
4. 你的自雇收入减去相关费用后净收入要100%计入你的应税收入;你太太从岳父那里收到的赠与收入是0%计入她的应税收入。
jason:你好! 看了你这个解答和#64楼解答,我也有一些问题想请教一下,T1135虽然叫“外国收入核对表”,但这个收入并不一定是正收入,零收入和负收入也是收入,是吧?比如像这个同学的情况,他的父母住这个房子,实际上他是零收入,但因为这个房子是非自用,所以就归类到投资房,他需填报T1135。假如这个房子他是贷款买的,这个房子不但是零收入,而且他每月还要往里边投钱还贷款,那么只要这个房子的市值超过10万,他也还是需要填报T1135吧?假如这个房子在报税的那个年度贬值了,比他购买时的价格低,这实际上相当于负收入了,但只要这个房子在这个年度的某一天市值达到10万以上,他也需要填写T1135,对吧?假设还有一种情况,这个房子他买的时候价格很低,比如他购买时这个房子的价格是5万(指的是加元,后同),他首付2万,贷款3万,过了几年以后,他长登到加拿大,在他长登3年以后这个房子的市值到了10万(国内的房子升值了),但此时他为这个房子所付出的资金(首付+还贷款)其实还不到10万,并且这个房子的贷款此时还并没有还完(假如他贷款了30年),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也需要填写T1135,对吗?
请多加指点,谢谢。
请教Jason,登陆加拿大前是否要把国内的房子先进行评估并公正,作为以后一旦卖出汇款进加拿大的收入纳税依据,其他的资产(如股票等金融资产)是否也做公证比较好?加拿大税务局会认国内的公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