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百年难遇!已经贴在护照上的签证被取消了!!!
我觉得这个消息里有几个疑点需要搞清楚:
①楼主是通过中介申请的,按照移民局的说法,对于聘用代理人的申请者,移民局应该只与代理人打交道。对于取消签证这么严重的一个问题,移民局居然是通过一通电话通知了事。
②楼主4月就拿到签证了,现在已经是5月,如果楼主动作快,估计现在人都在加拿大了。而且你究竟打算什么时候登陆,VO并不清楚,VO居然直接打你国内的电话找你本人。那么VO是如何知道你人还在国内的呢?如果你现在人已经在加拿大,VO打算怎么办?全国搜捕你然后驱逐出境?要知道你一旦登陆后,是可以自由到处走的。
③VO让楼主寄回签证,那么“错”发你签证VO应该有很大责任,这寄回的费用由谁出呢?如果楼主坚持不予理睬,VO又能怎么样呢?因为按“VO的说法”,反正楼主的签证已经作废了。
1.我是找了中介,但是最后以个人的名义递交的申请,中介做的私单。
2.如果登录的话,出入境处是可以查到的,VO一定是在review我的case的时候,发现有问题,再一查,我人还没有登录,所以让紧急告之我不要去登录,说我手中签证已经不合法。
3.费用都是小事。但是从第一次电话沟通,以及第二次邮件查询(邮件和传真,电话的效果是一样的,香港在这方面反应都很快)反应来看。香港那边只是一味说我现在的visa不可用,他们的决定是premature的,并要求我回寄visa,再做further处理。没有给予合理的解释,并且也不准备给予解释。如果我现在不按照VO的要求把visa寄回的话,这个case应该就停止了。在他们看来,是我没有响应他们的要求。就像ME要求补材料一样的理所当然。
4.由此看来,我现在唯一能做的应该是将VISA退回,等待下一步的发落。也许是给发新的有效visa,也许就是盖个章,说visa取消。如果取消需要这么麻烦的话,其实实在不必,只要系统里面一变,再通知我就可以了。那么,也许,让我寄回VISA只是为了更新一个有效的新的,不知道这样的理解是否正确,想听听各位的意见。
5.关于我的工作,我只能说,我用了我自己注册公司的名字,证明我在其中担任一个管理职位。移民局没有做背调,也一直没有联系过公司这边的人。应该不是主要的conce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