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的妈妈在我家当过保姆,帮我带孩子。当然我只听了一面之辞。
不过,如果女方在经济上完全依赖男方,在态度上应该更加谦卑一点。很多在这里留守的女士,即便和国内的老公没有了感情,老公有了二奶,也是会尽量保持谦卑为了孩子好是一样的道理。老公对你全无感情,甚至仇恨你,一定对孩子不利,对你更不利。人没有了依靠,日子是很难过的。除非你是女强人。
一个十九岁就嫁给他,还为他生了俩孩子的美丽女子。。。十九岁啊,多少女孩子还在享受父母、男友的万千宠爱;死的时候也才27岁,27岁,多少女人还在享受自由人生;而胡MM用自己最美丽的时光为他家做了八年保姆,他还说她做得不够好!
都是教会惹的祸,把一个禽兽包装成天使,又伙同其他人虚伪的教友,残害了正真的天使!
真希望加国有死刑,这样的男人,不配做胡MM孩子的父亲。愿胡MM在天之灵保佑孩子们!
忠言逆耳。
奉劝姐妹们在加拿大离婚时,不要觉得自己胜券在握。法律在女人孩子一边没错,但中国男人一般没有付大额赡养费的度量,特别是女的想离开他。
又要和男人离婚,又想要他的钱来过活自己,那就要看看男的的度量和财富到底多不多了。
学会有意识地吃点亏,对人对己都有好处。
以前有一对夫妇。男的做IT,年薪12万。女的生了两个孩子,随后双方父母都办来加团聚。夫妻反目,水火不容。妻子计划离婚,言语刺激老公动手打孩子后报警,重而成功夺到孩子抚养权,也是要男的每月付赡养费6000。
男的便辞去工作回国了,在中国有了女人孩子。现在女人和她父母及两子住在政府房里吃救济。男的的父母也住在CHINATOWN的政府房里吃救济。
我认识男的的妈妈,她说加拿大的法律太偏袒女方。儿子已放弃加国身份。现在没有打算再去看一对孩子们,等孩子长大成人后,会告诉他们真相,并给他们一笔钱,现在不给那个女的。说女方父母太过分,吃女婿,用女婿,把独生女儿养得骄纵万分,刁蛮无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