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漫步在北大校园。看到三四个学生在跳街舞唱hip-pop。周围围了一大堆的学生在看,小女生们的眼中尽是羡慕的目光。我当时的第一反应是“可笑”。我并不反对hip-pop,事实上,我自己也经常听hip-pop。但我向来认为,既然这是黑人的音乐,就应由黑人来唱。所谓hip-pop精神就是黑人歌手用歌声来表达黑人生活的一种方式。当你看到一群黄皮肤的年轻人,带着头巾(本是黑人用来兜住小卷毛用的),用听不懂的英文来大声唱着hip-pop。就好像你在听一个老外用中文唱京剧一样。
可是就当我这样为自己的想法觉得可笑的时候,突然意识到,自己真的老了。老到已经不合潮流了。年轻人喜欢的方式,自己已经无法接受了。这就好像N年前,我和我的同龄人在欣赏摇滚乐的时候,被父母觉得是一种无谓噪音。没想到自己老的竟然这样快,过了三十岁就已经无法去领会年轻的的潮流了。
我在幻想着如果有一天,当我的小孩去追求所谓的年轻的潮流时,我是否也会像我的父母当年一样无法理解而大声呵斥呢?
移民到一个西方的社会,我们所面临的这种差异会更大。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想的?
可是就当我这样为自己的想法觉得可笑的时候,突然意识到,自己真的老了。老到已经不合潮流了。年轻人喜欢的方式,自己已经无法接受了。这就好像N年前,我和我的同龄人在欣赏摇滚乐的时候,被父母觉得是一种无谓噪音。没想到自己老的竟然这样快,过了三十岁就已经无法去领会年轻的的潮流了。
我在幻想着如果有一天,当我的小孩去追求所谓的年轻的潮流时,我是否也会像我的父母当年一样无法理解而大声呵斥呢?
移民到一个西方的社会,我们所面临的这种差异会更大。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