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最好还是跟老公再仔细分析一下VO拒签的原因(哪个地方令VO对你的婚姻动机有怀疑),再参考专业人士的意见吧,拒签对夫妻感情真的是一个很大考验,你们一定要坚持呀
要是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们的的确确是真心相爱而结合那么就上诉
要是没证据就想方设法储点证据再重递,又不一定是要在一起腻2-3个月,你那顾问傻的,多些机会回来短聚就行了
这种紧要关头闹啥矛盾,同心协力一致抗战才行
我之前也是说,不一定要回来那么久,多回来几次,然后面试的时候跟我一起去就行了。可是只有我们在一起久了才有多多的证明,不然很难成功,因为我们2个认识很短就结婚了,很仓促,再加上LG年龄比我大很多。。所以。。。。
2个人一起生活是生活的点点滴滴都是证据,像我这人有个癖好,喜欢收集票据那些东西,申请的时候抱出一堆吓死人,你到时候给那些小东小西给个小备注就是好料,关键是你们有心准备不。
没有多少童鞋的老公会一下子陪她几个月的,感情是积累是看行动的,那个很荒唐。。。
认识跟相处时间短就结婚已经是事实了,不要再纠结,年龄更加不是问题,人家外国又不像我们国内一样这样注重门当户对郎才女貌八字相符,往前看,好好应对,没什么大不了的
难过的时候安慰下自己,毕竟BJ case的速度不是盖的,想想HK的童鞋N多是几年抗战,偶就不平衡的吼声“个人感觉BJ case有异心的比HK还多,希望他们的感情都好好的走下去。但是。。。偶不服”
俺又开始有点不理解了。
1,你们为什么认识很短就马上结婚啊?这个确实令人生疑。你的结婚动机和结果已经有了硬伤。。。
2,遇上这样的事,作为夫妻应该互相安慰在先,而不是相互扯皮吵架,这份感情我真的闹不懂哦,这个时候,至少有一方会体谅对方,先避开矛盾,不正面冲突,你可能年轻不懂,但他比你大那么多,不至于没有情商处理这样的矛盾和冲突吧。如果你们没有为了移民而结婚的目的,你至少应该基于这个出发点而努力,一切从心做起,一切合乎情理自然容易通过,我们都还感觉别扭,何况是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的VO,人家早就是火眼金睛!!!
上面有同学说过,香港的案子有时反而很经得起考验,这句话,楼主不妨给你老公看一看,这个时候不是扯皮吵架的时候,先冷静,再想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