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去年才结婚,结婚前丈夫 已经申请在中国的孩子(16岁)移民加拿大。今年年初,丈夫前妻的孩子成功获得签证并登录埃德蒙顿。由于丈夫从来没有和孩子一起生活,孩子和我们在生活中有严重 冲突,并惊动了警察。孩子现在在一个少年中心居住,没有打算回家。政府派人来调查情况,他们也知道清官难审家庭事,让我们接受家庭辅导;同时还告诉我们,如果孩子不回来,他们代表孩子可以申请抚养费Child support。我很纳闷,我不是孩子生母,我和孩子之前毫不认识,今年才共同居住几个月,为什么我也要付上这个责任?这几个月,为孩子的事情,与丈夫也争吵不断,我想没有一个家庭像我们的家庭那样痛苦。如果再加上抚养费的责任,我都快疯了......到这里来请大家给给意见,谢谢。
你说太好太对啦!我们也是老公申请了17岁的儿子(和前妻的)来和我们团聚了,之前也没有一起生活过。
不过我比较幸运,孩子性格很好。
毕竟是孩子,可能会有些你不习惯/不喜欢的地方。
关键是角色,你老公可以管孩子,你最好只一门心思对孩子好就行了,磨合的过程总会有,在于时间长短了,心态能否平和。
你老公需要做的比你多得多,他得适应做爸爸,负起沟通/管教的责任。青少年正是叛逆期,亲生父母也不见得好到哪去。
另外,尽量不要把孩子当成外人,总觉得是人家前妻的,和你没关系。你既然嫁了你老公,也同意人家申请孩子来了,就是想一家人团聚的。总要想着大家是一家人,再难也是一家人,有问题,是大家一起解决的,过段时间,会磨合好些的。
退一万步,实在没办法相处,我觉得钱能解决问题的话,孩子和你们如果都能解脱,也是一个选择的。
看开点,换孩子的角度想想,一个小孩子,千山万水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完全陌生的家庭,她面对的困难比你们大。
祝福一切好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