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很大吧,政府对士兵的抚恤上限刚刚提升到360K。越战时候中国政府对士兵的抚恤不及赔老乡一头驴。我看现在的加拿大政府也在干同样的蠢事。估计如果是赔偿$1反应会不一样。很多人就是不服气赔了那么多钱。
前几天的新闻,这个赔偿之后,鼓励了其他人起诉加拿大政府,讲的就是一个在好几个国家包括加拿大呆过,自认为受到各个国家不公平待遇,他现在准备着O K 的律师,只起诉加拿大这一个国家,幸亏他当年申请难民没成功,没拿到加拿大身份。OK不是美国公民, 美国对他没有保护的责任.
美国国防部也和他达成了协议, 将他的刑期从40年降到了8年, 说明美国政府也知道对他的判决其实也并不是那么站得住脚的.
只要最高法院裁决政府失职, 那么政府赔偿就是必然的.就算youtube下有3亿个负面评论, 能够改变或者左右最高法院的判决吗?
只要最高法院裁决政府失职, 那么政府赔偿就是必然的.
在加拿大你若觉得你的言论自由这一权利被政府剥夺了, 你也可以去告加拿大政府. 证据确凿, 最高法院一样会裁决的.说不定到时候你也能拿1千万哦.
加拿大太左了,要是放到美国,这个恐怖分子不会得到补偿的。知道这个事件,也是从这个坛子里开始的,因为懒,所以也没有做深入的了解,只看到很多人在不断的怒骂,甚至事情一直延续到今天,仍然有新帖子在骂并且引申到整个穆斯林世界,因此花了一点时间到网上搜了一下相关的报道,做一下自己的分析。
这才是真正的法的精神,在这一点上,加拿大做的没有错,只有这样,我们生活在这个国家的民众才会享有真正的权利。
同时,我十分支持在卡德尔事件当中的受害者能够起诉,并且得到赔偿,正义必须得到伸张,这也是人类普世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一定要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
最高法院9位法官,其中3位按法律规定来自魁北克,左中右都有,但一致认为加拿大政府在这件事上错了。加拿大太左了,要是放到美国,这个恐怖分子不会得到补偿的。
加拿大和美国这方面的法律没有多大区别,但是从不同的角度去解释法律,会产生很大的差异,保守派坚守法律原意,自由派加了人情因素,这就是美国总统川普认为他任命保守派大法官戈萨奇是一次重大胜利的原因。
政府有责任保护自己的公民,但在什么范围内?保护到什么程度?承担多大的责任?如何处理保护能力覆盖不到情况?保守派和自由派持有不同的法律解读。
加拿大法官迟迟未能作出判决,我判断即使是自由派法官也认为这种判决过于荒谬,但土豆政府出面和解,有讨好穆斯林的嫌疑,也树立了一个不好的案例。
楼主正本清源,功莫大焉。知道这个事件,也是从这个坛子里开始的,因为懒,所以也没有做深入的了解,只看到很多人在不断的怒骂,甚至事情一直延续到今天,仍然有新帖子在骂并且引申到整个穆斯林世界,因此花了一点时间到网上搜了一下相关的报道,做一下自己的分析。
我通过谷歌搜索关键词“加拿大政府赔偿恐怖分子”,出现非常多的相关报道,不想啰嗦详细的经过,大致总结的情况如下:
奥马尔·卡德尔(Omar Khadr)是埃及裔加拿大公民,出生在多伦多,但长期随父母家人生活在巴基斯坦、阿富汗等地。
2002年7月,当时只有15岁的卡德尔在阿富汗战场与美军作战被捕。卡德尔被指控用手榴弹炸死了一名美国军人、炸瞎了另一名美国士兵的眼睛、参加恐怖组织训练营、学习制造炸弹等恐怖活动。
2010年,卡德尔在美国军事法庭对指控认罪,并被判处8年徒刑,关押在关塔那摩监狱。当时,他因是关塔那摩监狱里年纪最小的囚犯,而备受国际关注。
2012年,卡德尔被引渡转到加拿大监狱继续服刑,并于2015年被阿尔伯塔省高等法院批准假释,等待对案件进行上诉。
卡德尔的律师要求推翻原判,称卡德尔于2010年认罪乃是受了胁迫的结果。此外,他们还指控加拿大政府没有尽到保护本国公民的责任,而且与美国政府合谋对其进行虐待,要求联邦政府赔偿2千万加元。
关于合谋虐待,加拿大最高法院曾于2010年裁定,加拿大情报机构人员曾于关塔那摩监狱使用剥夺睡眠等手段审讯卡德尔,并将审讯得来的口供提供给美国当局。而且,卡德尔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法律援助,基本权益被忽略。加拿大最高法院称,政府此举违反了国际法和加拿大人权宪章。
疑问一,卡德尔到底有没有罪?
我查了多篇文章介绍,能够认定的是阿尔伯塔省高等法院只是批准其假释,并没有推翻原判,直到后来联邦放弃上诉,达成和解,也没有查到任何宣判其无罪的信息,那么应当说卡德尔的罪名是成立的。
疑问二,卡德尔有受到虐待吗?
关于合谋虐待,加拿大最高法院曾于2010年裁定,加拿大情报机构人员曾在关塔那摩监狱使用剥夺睡眠等手段审讯卡德尔,并将审讯得来的口供提供给美国当局。
根据法院的判决可以认定事实,卡德尔受到了刑讯逼供及虐待。
疑问三,卡德尔案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卡德尔受到合谋虐待,而且,卡德尔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法律援助,基本权益被忽略。加拿大最高法院称,政府此举违反了国际法和加拿大人权宪章。
疑问四,政府的解释是怎样的?
“我希望加拿大人从中看到两件事:首先,我们的权利不是在任政府的心血来潮可以定夺的,其次,当政府践踏公民权利时,代价是非常高昂的。”加拿大联邦司法部长乔迪.威尔森-雷布尔德
古德尔说,今天的道歉和赔偿不是针对阿富汗战场上发生的事,而是针对卡德尔被俘后和被关押期间加拿大政府的一系列行为和决定做出的。这些行为和决定是清楚的事实,加拿大最高法院对此作出的判决也没有任何疑义。加拿大政府违反了最基本的准则,做了错事,这是没有疑问的。
根据以上的分析,简而言之,卡德尔参与恐怖活动,称之为恐怖分子应当属实,尽管当时他未成年并且可能受到了洗脑或胁迫,但是在法律执行的过程中,政府存在瑕疵的行为,至少政府存在违反法律的情况,而卡德尔的律师正是根据这一点向政府提出索赔要求,最终政府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且进行了赔偿。
这起事件中的关键焦点在于卡德尔的身份,因为他参与恐怖活动,很多人从感情方面接受不了,认为恐怖分子不应当享有基本的人权,但是法律就是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高官权贵,普通民众或是犯罪分子,这才是真正的法的精神,在这一点上,加拿大做的没有错,只有这样,我们生活在这个国家的民众才会享有真正的权利。
同时,我十分支持在卡德尔事件当中的受害者能够起诉,并且得到赔偿,正义必须得到伸张,这也是人类普世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一定要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