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一年前以Visitor 身份到加国,随后申请了留学生配偶Open Work Permit,现在想回国探亲,之前再网上看到有人说出境后再入境,需要再申请一次visitor visa(美国除外),请问是否真的呢?而且visitor visa一次最多只能逗留180天,那持有open work permit的话,还需要180天后出境一次吗? 请问这两个问题在 CIC上能找到相应的说明吗?谢谢
1 真的。
2 现在是持有有效的work permit,这个俗称大签(比A4纸略大),贴在护照上的visa俗称小签;在加拿大境内只需要保持大签有效,与小签无关,不涉及180天的停留期限,可以到大签的截止日期;
但是如果打算离开并返回加拿大,需要有效的小签(这玩意管进入加拿大,除非只去美国),如果你的小签在回加拿大时仍然有效,则无须以下讨论。如无效,则需要申请visa:
根据移民法,只有IRCC的境外分支机构能够签发小签,所以在2012年以前,加拿大境内的申请人要申请小签,只能当面或邮寄到离加拿大最近的驻美领馆(以前通常是寄到布法罗)。2012年5月29日,位于渥太华的签证处理中心成立,且隶属于IRCC境外分支机构,这使得在加拿大境内续小签成为可能。
建议: 在加拿大境内申请小签,可以网络申请或邮寄申请。如果网络申请,通过后需要将护照和过签信寄到渥太华贴签,这样最保险,免得回国后在国内申请小签,出现意外。
人在加拿大境内,如果来不及寄护照去渥太华贴签,可以网申小签然后回国,收到过签信再将护照送往祝中国的加拿大签证中心贴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