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个人在国内的资产,对已经在加拿大长登期间的各种福利有什么影响?比如,牛奶金,GST退税,个人所得税退税,失业金等等,个人国内的财产必须要申报吗?不申报有什么不良影响吗?有没有加政府调查个人在国内财产的情况呢?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