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是移民签证, L1是非移民签证。
有兴趣自己DIY做EB-5的,比如商业及法律、财会等专门行业,金融与商业流程服务,保健与医疗技术,制造业,印刷与印刷配套服务,批发贸易与零售,酒店业(酒店、餐饮及娱乐)等,不妨加入MMAC 区域中心。 这个中心是个商会背景(NGO),对于EB-5项目,只收25000美金的一次性的项目费,就可以享受使用间接就业的优惠,就不用雇10个人了,和L1差不多了。
只要一个比较合理的eb-5商业计划(有专门公司帮你写,3000美金一个,我在移民律师大会上见到这样的公司,可以帮联系),在MILWAUKEE 或 RACINE 开个办事处,把你那50万用好,管好,呆上两年,办完绿卡,可以卖掉公司,搬到加州养老去了。
请问:是否工作职位的不合理也是移民局评审就业人数的考量之一?是的话这个比较抽象,而且有点被动。
苍天啊,我当初要是知道这个区域中心就好了,这样可以少雇很多人啊,批发业的就业系数好像是2.6,这样我只要雇上4个人就足够了,撞头去了,后悔了,现在实打实雇10个人,真的有点可怕啊~~EB-5是移民签证, L1是非移民签证。
有兴趣自己DIY做EB-5的,比如商业及法律、财会等专门行业,金融与商业流程服务,保健与医疗技术,制造业,印刷与印刷配套服务,批发贸易与零售,酒店业(酒店、餐饮及娱乐)等,不妨加入MMAC 区域中心。 这个中心是个商会背景(NGO),对于EB-5项目,只收25000美金的一次性的项目费,就可以享受使用间接就业的优惠,就不用雇10个人了,和L1差不多了。
只要一个比较合理的eb-5商业计划(有专门公司帮你写,3000美金一个,我在移民律师大会上见到这样的公司,可以帮联系),在MILWAUKEE 或 RACINE 开个办事处,把你那50万用好,管好,呆上两年,办完绿卡,可以卖掉公司,搬到加州养老去了。
不过我安慰一下自己,如果说我把公司放在区域中心,商业计划书做5个职位,我估计移民局那里也不会让我这么轻松通过的。为每个投资人实打实雇10个人,难度是很大的。我也是要千小心万小心地,不然就是按你的讲话,砸锅卖铁了。 同命啊!
国内的企业家想借用MMAC来定制EB5 DIY,需要帮助,我可以提供咨询服务. MMAC这条路,我是轻车熟路了。付咨询费就好了。
介个事情就不好说了,俗话说屁股决定立场,屁股要不偏不倚,那么才能保证立场的中立性。无奈人世间诱惑太多,我又是个逐利商人,那么在利益驱动下,我想我无法保证我的屁股是不是真的在中间。所以做这个评估,单纯从中立角度来说已经有硬伤。更何况我那3把小刷子,刷刷自己已经很费劲,要刷别人,那肯定是误人子弟的。
但是说实话如果是像我这样投自己项目的,投区域中心真是压力会小很多,就是不知道USCIS会不会刁难,更不知道829的时候对于就业系数啥的会不会有点别的说法啥的,具体我也想不出什么问题,就是我妈告诉过我: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如果掉了,那肯定是有毒的。所以太划算的事情反倒要仔细想想。呵呵~~也是我自我安慰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