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样的,只是我们包了所有使用费,所以提前约定的。好在大家都是通情达理之人,不过分的条件都可以通融的。在安省,租客带外人过夜是法律规定的权利,无需任何人的事先同意。
输就输在没有, 不过不是我不给,是租客不要。。。。。。楼主吃亏在没签合同。如果是整租,房东当然没劝管租客有没有带人回家过夜。如果租客只是分租一个房间,房东可以在合同里加上条款不能带人回家过夜。没有法律规定不能有这条款。租客可以选择不租不签这样的合同,签了就要这样遵守。
这条款不仅仅是保护房东,也是保护所有分租租客的权益。你和人合租,你也不希望roommate天天带人回家吧,吵死了。
楼主就当涨个教训 如果有合同,去租赁协会搞租客,押金完全可以用来抵租金,警察不管这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