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4法案,政府取消加拿大国籍针对的是犯有恐怖罪、叛国罪以及其他严重的犯罪的人,前提是此人为多重国籍。
我们还有什么可担心的?
有的人,一遍一遍在论坛里张贴粗体的大字报,妖魔化C-24法案,居心何在?
我觉得还是有危险的,以后执法怎么搞就不知道了,反正法律通过了。说人家妖言惑众也不对,保守思考也有道理。
我馬上快入籍,入籍之後打算去日本讀兩年日語學校,請問根據C24居住意向,是否會剝奪加拿大國籍呢?Canadians with another nationality (and those who are eligible to obtain another nationality) now have second-class status,
你错了。 前提不是此人为多重国籍。 前提是1. 此人有外国国籍,或者2. 有资格获得外国国籍。 中国人就属于第二类。 因为中国国籍在你的加国国籍失效以后,可以恢复。 http://www.mps.gov.cn/n16/n84147/n84211/n84334/n399176/1275664.html 只需要写个检讨书。 明白?
所以你就是一个
妖言惑众的人。 明白?
我馬上快入籍,入籍之後打算去日本讀兩年日語學校,請問根據C24居住意向,是否會剝奪加拿大國籍呢?
它是妖言惑众。 它造谣说只有有外国国籍的人才受影响。 但是其实就算你没有外国国籍,但是你有资格取得外国国籍, 你就会受影响。中国人加入加籍的就是属于有资格取得外国国籍这一类。 http://www.mps.gov.cn/n16/n84147/n84211/n84334/n399176/1275664.html
没啥不合理的,对自己的国家敌视,叛国,取消国籍理所当然。加拿大雖然承認多重國籍,但素有政策,對公民回自己的原居國時,是不予保護的。
而且加拿大對公民在國外抵觸加拿大法律的行為,在回到加拿大時,是會予以追究的。
對參與恐怖主義活動的公民,按理應依法起訴,剝奪國籍是放棄起訴的責任,既不合理,更不合道德。
这个本来就是自相矛盾的命题。首先政府要证明你有资格取得外国国籍才能剥夺加籍。而中国是要你先失去外国国籍并且长居中国才有资格恢复国籍。如果这人是去了美国不在中国呢?他就没条件恢复中国国籍。恢复中国国籍不是这么容易的事情,你就算主动放充加籍恢复中国国籍都可以搞很久。如果是小城市出来的,地方法规不建全,跑死都办不了也有的。
不过如果一个人长居中国了,可能中国更适合他,没有加籍又如何?
如果我違反居住意向,加拿大政府怎麼知道我長期不住在加拿大?難道打電話監控?你错了。 这不是什么自相矛盾的命题。 你以为政府需要证明你“现在”有资格取得外国国籍才可以剥夺加籍? 它不需要。 它只需要证明剥夺你加籍“以后”你可以取得外国国籍就可以了。这和现在中国人自动放弃加籍恢复中国的原理是一样: 它不需要证明你申请放弃加籍的时候(你还是加拿大公民)可以取得中国籍。它只需要证明你放弃加籍申请成功'以后'可以获得中国籍就行了。 你以为这是一个循环命题所以你就以为中国人不能放弃加籍了?
人在美国同样可以恢复中国国籍。 到大使馆办理。别人早就这样办过了。 http://www.kaixin001.com/repaste/3457176_3562520937.html
如果我違反居住意向,加拿大政府怎麼知道我長期不住在加拿大?難道打電話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