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日,郭律师办公室会计模仿签字,盗走758万,存入同伙潘倩的账号。
4月2日,发现账户被盗后,郭律师报警,并向CIBC报告。
同日,银行去人到郭律师办公室。警察也前往提取了笔录。
4月3日,郭律师给警察打电话。当事警官放假。郭律师问有没有替班的可以进行交流。回答是没有。又问那个警察什么时候回来。回答不知道。郭律师当时很着急,说我这是7 、8百万的损失。答曰,没死人就不是紧急情况。
郭律师立刻回到中国,找了人去寻找这一男一女两个嫌疑犯。其中女的叫潘倩,是4月6逃离的。
从4月2日至4月6日,五天时间内,警察未做任何事情。
4月1日到4月6日,嫌疑犯得以将资金从郭律师公司账号转移到嫌犯私人账号,又转到赌场,并通过赌场洗成现金和筹码,携款逃离加拿大。
郭律师4月7日就找到了两个嫌疑犯。当时二犯住在喜来登酒店。之后转到广州的南沙。但是因为没有证据,未能成功立案。
之后郭律师回到温哥华,请求警察的援助,给提供一些证据,以便在国内立案,并且批捕二犯。但是警察的回复是他们需要时间。
问他们需要多久,回答是他们的案子,有的需要七年。
在这种万不得已的情况下,郭律师自己上庭,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获取大量证据在国内成功立案。
二犯在被拘37天后,同意还600万,每家300万。郭律师表示接受。
但是对郭律师的证据,国内的检察院认为,因为不是官方所提供,所以证据不足。
在这种情况下郭律师又请求警方帮助,将证据转回中国官方。但仍然没有得到警察帮助,理由是需要独立调查。郭律师将银行、赌场、律师电话、邮箱提供给警方,并且把证据转交给警方,要求他们核实。但后者仍然不予帮助,最后导致中国警方扣押嫌犯37天不得不释放嫌犯。
二犯被释放以后,气焰嚣张,绝口不提还款之事。
在郭律师不懈的努力下,经过了一年的时间,才让国内接受了所有的证据。最后于2017年8月3号批捕两个嫌犯。
但由于时间拖延过长,赃款已已无处可寻,,造成巨大损失。
由于被盗账户的钱款是用来给客户成交房子的,郭律师在紧急情况下用了自己的存款、亲戚朋友的钱款以及高利贷予以填补,使得所有的交易都成交,没有一单例外,也没有一单晚成交。
当时也有人劝说,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一辈子也存不下,7、8百万。不如就关门倒闭,这样就轻松了,不需要还给客户钱了。但是郭律师没有这么做。她选择的是拿自己的钱来弥补,还卖了自己的资产,把所有的钱给客户的全都付清了。
郭律师说,这是一个很痛苦的决定,也是一个很轻松的决定。痛苦是因为,在财务上确实是非常地困境重重。轻松了,是因为觉得心里头很欣慰,没有自责。
事情发生后,最容易做的事情就是传谣和指责。单从履历上看,嫌犯之一是个称职的会计:曾任CRA的审计,在会计事务所做过3年,有很好的references。在郭律师的事务所里的2-3年里,行为一直很好。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单纯从事情发生就臆断是何人失职自然是有失偏颇。
从事件的过程看,能够尽职却选择不去尽职的是警方和银行方面。警方的傲慢和消极怠工不言而喻。这样大的一笔款项能够划走,CIBC作为银行难辞其咎。郭律师曾问银行为什么不校验签名。回答是,签名都验证忙不过来。真可谓匪夷所思,让人啼笑皆非。
- 痛定思痛
- 与其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作为Richmond下一任市长的热门候选人,郭律师能够勇于面对关于此次事件的任何疑惑。从某种意义上讲,经历过这样事情的人,我们有理由相信,于公于私,郭律师今后对类似事情定会倍加小心。杜绝此类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