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就是病情到了一定阶段才会有相应的治疗手段,你说的理论上没错,有病早治嘛,可这个早晚怎么界定?每个病人都想自己的病早治,这钱谁来出?道理上讲的通实际操作是另一回事。再有,不管任何优越的体制,自己过日子就不需要未雨绸缪了吗?不是让你交三万三十万,三千块都拿不出,这样人再优越的体制也救不了他。
你这句话对于眼病的案例和新闻的例子都不成立。都是自费提前手术治好了病,说明根本就不是没到后期不需要相应治疗手段的情况。医生短缺没办法及时治疗,应该从多培养医生着手,而不应该用拖延免费报销作为手段延迟病人治疗时间。要改的是这个低效率高费用的医疗系统,不应该让每个个体为这个系统的缺陷买单。
本地人没钱有什么罪过?谁叫他没有帮他出全额大学学费出买房首付的父母呢。不是一直鼓吹加拿大有很好的社会保障体系所以不需要存钱,中国没有强大的社会保障才不得不存钱吗?怎么画风一下子又变了?
你就想如果你真的穷到这个地步拿不出三千块钱,你是宁愿自己破产为小孩治眼睛,还是宁愿冒小孩会失明的风险一直等到能报销时才手术?你自费了,希不希望政府能改变这个低效的医疗系统减轻你的负担?
还有你转移话题了。你之前说的别人出国治疗损害了本地病人的权利怎么不坚持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