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法不容情:就差4个月 加拿大小伙无法继承遗产》的相关评论
其他继承人可以赠与他相应的份额吧近日,加拿大安省一名男子在继承祖母的遗嘱时遇到了麻烦。Jesse Sullivan的祖母去世后留下了遗嘱,称子辈和孙辈可以继承她的房产。
但是在周一,法庭却认定Sullivan不具备继承遗产的资格,原因是Sullivan是非婚生子女,不符合继承的条件。
对此结果,安省高院的Douglas K. Gray表示十分遗憾,称原则上Sullivan本不该被区别对待。然而,法庭在法律和人情的抉择中,最终还是选择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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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当事人的身世。Sullivan的亲生父母只维系了6、7年的婚姻,而后他的父亲搬到佛罗里达并再娶。也就是在那时,Sullivan遇到了他的祖母。
根据Succession Law Reform Act,在安省,1978年3月31日之后立下的遗嘱中的“子嗣”包括非婚生子女。可惜的是Sullivan祖母的遗嘱则立于1977年12月,而当时的法律中“子嗣”的范围仅限婚生子女。
因此,法庭认定Sullivan不具备继承遗产的资格。对此,Sullivan表示对司法系统很失望。他说:“对我来说,这并不是钱,而是原则问题。我想看到正确的事情,想要一个公正的结果。要是祖母在世,她肯定乐意让我继承。”
多伦多大学副教授兼房地产律师Jessica Feldman表示,法庭的判定虽然对当事人很残忍,也对当代人关于子女的定义产生了冲击,但严格来说是无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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