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钱还房贷,为何又要贷高利贷呢?
我想楼主的贷款是按时还了的,但是用房子做抵押贷了第二个贷款17万,就没还过钱,被贷款公司告了,所以现在恐怕卖了房拿回来的钱还给银行和二贷公司也就所剩无几了。所以才想要破产,问题是个人破产房子也还是要卖了抵债的,而且法院卖房子一般价格都比较低,扣除各种手续费就什么都没有了,如果还是不够,恐怕你还得有个什么还款计划才行。
上面是我前几天写的我的推测,今天打电话问了,大体是这么回事,房贷一直还着,这个二贷是高利贷,所以还不上了,但是如果房子真的能卖出去的话,多少还能拿回来一些钱,如果提早几个月卖房的话就不会这么被动了。我也打听一下业内人士,他这种情况如果现在找律师也不是没有转机的。但是因为具体细节还不了解,不知道律师会怎么操作。希望他能找个能力比较强的律师能帮他渡过这个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