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理清晰,概念明確。概念弄混了。
那张文件不叫“延期签证”,而是临时居住许可证。签证是供访问者进入加拿大的许可证,临时居住许可证是在供访问者加拿大境内临时居住一段时间的许可证。
持访问签证进入加拿大的访问者,默认的被许可在加拿大停留的时间是6个月,但是,如果边检官认为应该把此人的停留时间限制在更短的时间,比如10天,则边检官会在该访问者的护照上附上visitor record(IMM 1097),上面有个日期,访问者必须在那个日子或更早时候离开加拿大。
访问者在加拿大期间,如果因故希望在加拿大停留比6个月或visitor record限制的时间更长的时间,在必须在到期前申请临时居住许可证,如果拿到许可证,那上面的到期日就是访问者在本次访问期间可以在加拿大停留的最后日期。
但是,临时访问许可证可以在任何时候被移民官员取消,并且,访问者只要一旦离开加拿大,则临时访问许可证立即作废,除非你得到特别的可以离开并再进入的许可。
其实呢,这些信息只要一google,就可以轻易找到移民部网站上的说明:
http://www.cic.gc.ca/english/information/inadmissibility/permits.asp
移民部说的明白:Please note that this permit may be cancelled by an officer at any time. The permit is no longer valid once you leave Canada, unless you have specifically been authorized to leave and re-enter.
那是因为你运气好碰到了一个不懂规定的办事人。我夫人办过期居留延期2年,出境再回来,给边境出示,继续享受2年期规定时间。
概念弄混了。
那张文件不叫“延期签证”,而是临时居住许可证。签证是供访问者进入加拿大的许可证,临时居住许可证是在供访问者加拿大境内临时居住一段时间的许可证。
持访问签证进入加拿大的访问者,默认的被许可在加拿大停留的时间是6个月,但是,如果边检官认为应该把此人的停留时间限制在更短的时间,比如10天,则边检官会在该访问者的护照上附上visitor record(IMM 1097),上面有个日期,访问者必须在那个日子或更早时候离开加拿大。
访问者在加拿大期间,如果因故希望在加拿大停留比6个月或visitor record限制的时间更长的时间,在必须在到期前申请临时居住许可证,如果拿到许可证,那上面的到期日就是访问者在本次访问期间可以在加拿大停留的最后日期。
但是,临时访问许可证可以在任何时候被移民官员取消,并且,访问者只要一旦离开加拿大,则临时访问许可证立即作废,除非你得到特别的可以离开并再进入的许可。
其实呢,这些信息只要一google,就可以轻易找到移民部网站上的说明:
http://www.cic.gc.ca/english/information/inadmissibility/permits.asp
移民部说的明白:Please note that this permit may be cancelled by an officer at any time. The permit is no longer valid once you leave Canada, unless you have specifically been authorized to leave and re-enter.
您发的链接是 Temporary resident permits。 这个是给 Inadmissible 的人的。
父母延期获得的是 Temporary resident visa, 和上面TRP 不一样。
您可以看一下申请费。 父母延期是 100 刀每人。 TRP 是200刀每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