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住Townhouse,家里有2个小男孩,有时吵闹些,房东说邻居投诉我们家太吵,还有煮菜时的油烟味,因油烟管的问题, 油烟抽不出去,导致油烟散发到邻居家,也引起邻居投诉,房东以前来看过油烟管的问题,房东看完后说要搞比较麻烦,要拆开天花板,后来叫我们煮东西时打开窗,一直也没来修理。另外说我们家老二前两年出生后,家里多了一个人,有邻居去管理处投诉我们,说按法律规定,这个房子不能住这么多人。前两天房东写书面通知,要求我们30天内搬走,并要求我们在书面通知上签字,我现还未签字,因担心30天内找不到合适的房子,家里的老大下个星期开始要在家旁边的一家小学上学了,找房子时还要考虑他的学校问题。
我们租住这里快3年了,刚租时,跟房东签了半年的合同,之后没再签,按month to month。
请问房东这样的要求合理吗?如果我30天内万一找不到合适的房子,我还能住在现在的房子里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去哪里寻求帮助?
先谢谢了!
我们租住这里快3年了,刚租时,跟房东签了半年的合同,之后没再签,按month to month。
请问房东这样的要求合理吗?如果我30天内万一找不到合适的房子,我还能住在现在的房子里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去哪里寻求帮助?
先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