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公司做,辞职后,由于担任的项目在途中,所以老板让我回来再帮忙搞一周,说是以 sub contractor 的身份 一周给1000 加币,结果活干了, 过了一个月钱都不给,今天打电话,他居然火了,说是我的工作做的不好,耽误他项目了 反而要起诉我,我说 我当初没有承诺帮你搞完,再说都过去一个月了,别人搞了什么都不知道,怎么会说我耽误了项目。万能的家园有人做律师吗?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
我们没有什么合同,当初答应只是搞项目 不保证做完 的手机短信还在。
我们没有什么合同,当初答应只是搞项目 不保证做完 的手机短信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