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几个月前从多伦多的一个快递公司往中国寄了西洋参,当时他们说时间要长一些,估计2个月左右,但在3个月后,我去问他们,他们答应帮忙找一找,后来他们说我的货到了中国一个快递公司,并给了我一个货物号码,货应该很快就到了。但又等了2个星期还是没有收到。再找他们时,他们一直说是中国方面的问题,因为他们有中国方给他们的货物号码,但奇怪的是,这个货物号吗在中国的快递公司网站上一直查不到。然后一直要求他们联系中国方把事情弄清楚,但一直没有回音。几番催促下,他们说可以按索赔来处理,但赔偿是按照他们公司内部的规定,但奇怪的是,这个赔偿规定他们并没有写在当初的快递单上。现在想请问下,有没有人清楚相关的规定,像这种快递单上没有写货品金额,也没有赔偿细则的,应该如何索赔呢。听朋友说,加拿大也有相关的消费者协会,不知是否处理这样的事情。请明白人帮忙分析一下,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