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理解言论自由是指法律上的保护不是职业和道德的。
如果你任职的单位认为你的言论不符合它的价值观当然有权评估是否还录用你。但是单位无权禁止或限制你发表你的言论。
同样的道理如果你不认同这个单位的价值观你也可以选择不加入这个单位,这是正常的。
所以言论自由是法律法制层面的。
在中国也同样道理。如果因为某种观点和言论被单位开除那还不能说是言论不自由的问题。但如果公检法介入了,比如所谓的转发500次拘留,比如所谓的因言论观点获罪的危害国家安全罪,比如被单位以外的力量强制删除等等。
说到删贴,西方也有删帖的。但这是限制在一个运营单位内。比如cbc如果认为某些评论不符合cbc的价值观他可以依据用户使用协议删贴。当然发帖人可以找原意让他发帖或与他观点一致的其他地方再发。这都在言论自由内。但是如果政府因不喜欢某言论要求cbc或其他媒体强制删贴那就涉及言论自由了。当然西方民选政府也没见这么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