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住温哥华,冬天来了,我跟房东签的半年合同也到期。房东现在发给我一个信息,说,下个月开始要分摊暖气费,并签一份新合同,可是上份合同签好说包暖气费的。他这样算加租吗,要提前三个月通知书吗,我能拒绝新合同,要求按旧合同执行吗,他有权基于我不签新合同而终止租约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