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从中国汇款到加拿大,中国银行以总行抽查的名义,要求提供收款人出生日期和出生地……不提供就只能退回。 银行向汇款人要“境外收款人”出生信息?? 想请明白的朋友指教一下这到底什么情况? 1 哪有汇款给谁还要问收款人生日和出生地的道理啊? 2 反洗钱不是应该查来源 也就是汇款人吗? 3 中国银行搜集这信息能做什么?比如查收款人在加拿大的开户信息?有什么对天朝有利的好处吗? 坛子里还有人遇到同样奇葩要求的吗?盼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