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地说,自落地拿到绿卡即日起,加国的居民就有了在全加任何地方生活宪法保证的权力。(找本英文版加国宪法第6条看看)更换绿卡更不会有任何问题。这一点全加所有居民都明白。这就是为何,加国各省的移民虽属不同省份的提民移民在落地后,全加流动而没一个诉讼的根本原因。作为省提民,既便移民有承若,而承若的本身违宪,就没有任何法律价值了。别说个人承若,既便法律,法规违宪的话都毫无价值了。就你贴子上谈到,你在新加坡有近10年的护士职业经历,英语不会有问题,这是你的财富。到英语省份重回这行当是大概率的事情。建议你在做新生活,工作的省份决定前,在网上多做做功课,了解各省护市这一职业的入职门栏,尤其是对象你一样来加前已有这一职业多年经验移民的特别重新入职要求,找一个最合适的省份落定。更新绿卡绝无问题,无须再在这上面就结了。就业是头等大事。请问您的那些朋友都是在魁省住了多久后又转出的?多谢啦!!